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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金沙拉煤車司機被違規收取“超限治理費” 督查組責令整改

2018-09-04 14: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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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貴陽9月4日電 題:貴州金沙拉煤車司機被違規收取“超限治理費” 督查組責令整改

新華社記者 汪軍

無論運輸車輛是否超限,都要由煤礦按車型向前來拉煤的車在過磅環節代收“超限治理費”。一年時間下來,這筆收費達2700多萬元。收費依據何在?誰主導收費?“費”去哪兒了?

根據掌握的相關情況,國務院第二十四督查組核查發現,貴州省畢節市金沙縣自2017年7月以來,以礦産品稅費監控管理中心(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名義,通過煤礦收取“超限治理費”,不論運輸車輛是否超限,在過磅環節,均由煤礦按車型向拉煤車司機收費,分為30元、40元、50元的收費標準。

督查組核查了解到,超限車輛繳費後就不再處罰,也不用按規定卸載超重部分。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一共收費2748.445萬元。

事情真有如此巧合,收費在督查組進駐貴州後暫停了。

8月27日,金沙縣政府要求礦産品稅費監控管理中心,以微信形式緊急通知各煤礦:“接縣政府通知,從2018年8月28日零時起,不徵收運輸車輛超限治理費,請各企業暫停代徵所有運輸車輛超限治理費。”

督查組調取相關資料後,現場召集開會進一步核實了解情況。“我們要求金沙縣提供收取‘超限治理費’的書面文件依據,他們稱2017年縣政府制定了相關文件,但一直沒找著。”督查組一位工作人員説。

對於督查組詢問的超限治理的規範執法流程,縣法制辦、公安部門、交通部門的答覆均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73號)及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規定的規範執法程序不符。

金沙縣財政部門則表示,對“超限治理費”,會根據縣財政收入進度要求入庫。然而,督查組進一步核查發現,並沒有明確的入庫規範要求。

督查組認定,金沙縣存在“雁過拔毛”式執法和違規收取“超限治理費”的行為,其聲稱“收取的是超限罰款”的説法不成立。金沙縣在收費時,無法提供行政處罰單據,且在8月27日通過微信下發的通知中,也明確其收取的是“超限治理費”,該行為本質上仍屬於違規亂收費,是在國家規定目錄外違規設立的收費名目。

關於收費依據,督查組得到的最新答覆是:經核查,沒有發過相關文件,該收費僅以會議形式明確,此次會議經縣相關領導同意,相關部門于2017年7月3日召開。

督查組收到了金沙縣兩份報告和兩份手寫的會議記錄。其中一份情況報告説明,按照62號令(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執行的過程中,與駕駛員發生多次矛盾,原因是嚴格執行規定處罰,運輸成本翻倍。如對車輛進行處罰,就會引發矛盾,如不處罰,又與62號令的要求不吻合,處於兩難境地。

其中有關整改的報告這樣説明,雖未嚴格執行62號令控制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的標準,但也有效達到了控制超限超載保護路橋的目的。督查組核查發現,2017年7月3日的會議記錄,所有內容全部手寫。

“這是對自身違規行為進行辯解,在執行規定過程中遇到問題要多想辦法、積極溝通,無法解決的應及時主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不能如此‘任性收費’了事。”督查組工作人員説。

針對核查的問題,督查組要求貴州省、畢節市和金沙縣認真核查,立行整改,並將整改結果限期上報督查組。督查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已收到金沙縣相關反饋,已啟動向運輸車主的退費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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