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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發現:江蘇省鹽城市停徵三年的號牌費仍在收取

2018-09-07 09: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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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9月7日電 題:督查發現:江蘇省鹽城市停徵三年的號牌費仍在收取

新華社記者 張泉

日前,有群眾通過“我為大督查提建議”微信小程序反映,江蘇省鹽城市多個縣區存在電動自行車上牌亂收費現象,群眾多次投訴舉報,當地媒體也曾公開報道,但仍未得到妥善解決。對此,國務院第十督查組赴鹽城市進行了暗訪核查,並在情況核實後約談了相關負責人。

出發前,督查組查閱了相關文件。江蘇省政府2015年10月印發的《省政府關於取消和暫停徵收部分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以及降低部分收費標準的通知》,明確暫停徵收自行車(含電動助力車)號牌費。

8月28日,督查組購置了一輛未上牌電動自行車,來到鹽城市阜寧縣陳集鎮派出所,以辦事群眾的身份辦理上牌手續。多名民警表示,必須先繳200元,否則不予上牌。督查組詢問上牌收費依據,經辦民警表示,“這是市裏的規定,現在也拿不出文件。”

繳納200元上牌費後,督查組拿到一張刻有“阜寧縣公安局監製”的號牌,隨即要求派出所提供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但經辦民警表示沒有相應票據,僅提供了“浙江佰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收據。

經辦民警表示,派出所提供的是防盜號牌,每個號牌配有一個“防盜器”,都是這家企業提供的,所以用這家企業的收據作為繳費憑證。但督查組發現,這個所謂“防盜號牌”只是將一個定位器通過雙面膠粘在號牌背面,沒多久就掉了。

此外,督查組還發現,繳納上牌費過程還涉嫌捆綁銷售。派出所提供的收據上明確標注:“1、憑此據至移動公司可享受200元話費返還業務;2、贈送三年防盜器服務費,防盜器三年內非人為因素失效,公司免費更換;3、贈送三年盜搶險:一年內的新車被盜賠付1200元,舊車賠付600元;4、贈送一年第三者責任險,最多賠付25000元。憑此據換取保單。最終解釋權歸浙江佰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督查組詢問,除了這家浙江公司,是否還有更便宜的公司,是否能不要防盜器和贈送的保險,以減免上牌費用。但經辦民警表示,這些項目必須一起辦理。而且只能返還移動公司話費,如果沒有移動公司的號碼,可以據此到移動公司返還70元現金。督查組繼續要求提供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保單,但經辦民警未予提供。

隨後,督查組電話諮詢了鹽城市其他縣區派出所,發現多個縣區都在收取電動自行車號牌費,且收費標準並不一致。

9月2日,督查組針對此事及督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約談了鹽城市相關負責人。督查組副組長劉世斌要求,鹽城市要切實抓好整改,全面核查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反映的堵點、梗阻和瓶頸問題,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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