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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杜絕“人情保”:
經辦人員近親吃低保必須每年報備

2018-09-14 10: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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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9月14日電(記者 李鵬)為以進一步完善低保監管機制,提高低保救助精準度,河南省民政廳近日出臺規定,要求在全省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凡經辦人員近親吃低保必須每年報備。

按照規定,低保經辦人員包括縣(市、區)民政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受理低保申請、審核、審批事項的工作人員和村(居)兩委成員。報備內容應包括,低保經辦人員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享受低保及動態管理等情況。

經辦人員親屬享受低保的備案,由經辦人員首先向親屬核實情況並填寫備案申報,鄉、村兩級匯總後報市、縣民政部門存檔備查。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在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等環節,涉及本人近親屬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工作一年一次,每年年底前均需重新填報,重新匯總上報。各地備案執行情況,納入省級民政、財政部門對各地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內容。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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