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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重大行政決策要善納民意

2018-10-05 08:45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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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規範化管理第二批試點日前結束,參與試點的7個市區、部門接受專家評審。

去年9月,江蘇省確定南通市、連雲港市、宿遷市、南京市玄武區、江陰市、漣水縣和省物價局為重大行政決策規範化管理第二批試點城市和部門,要求試點地區對重大行政決策實行全過程記錄、目錄化管理,決策要經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5個步驟,規避違法決策、不當決策、拖延決策。

重大行政決策是否合法、有效,是關注的熱點和焦點。現場,專家們拋出一個個問題:公眾意見能否影響政府決策?地方主要領導法治觀念意識是否提升?社會風險評估能否有效防範決策風險?

連雲港市政府法制辦主任秦國臣説,今年連雲港治理非標三四輪車,前期組織公眾參與,人大、政協、各個部門專家論證,一個事項做了30多個方案,確保決策得民心。“經濟、環境、廉潔等風險都是控制性環節,如果某個項目被判定為高風險,一般會被打回。” 南通市政府法制辦綜合處處長余昔林説,南通還建立全面審查機制,在審查範圍上,不再局限于重大政策舉措,而是涵蓋包括重大規劃計劃、重大政府合同、重大政府投資項目、重大國有資産處置等在內的全部重大事項。江陰市不斷加強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合法性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宿遷在決策程序中增設“廉潔性審查”環節,對涉及民生重點事項、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行政決策,報請市監察委組織專題評估審查。

但是,據記者了解,不少地區納入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項目僅為個位數,一些重大決策還沒有進入管理程序。比如,南通今年納入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項目為8件,連雲港4件,漣水4件。“政府一年重大決策數如果僅是個位數,這説不過去。”南京審計大學校長劉旺洪建議把宏觀長遠規劃、經濟發展重大事項、涉及人民利益、關係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項目納入重大決策的範圍。對納入的項目數設一個基本線,每年至少有10件屬於重大決策事項。“向社會徵集意見,不能只是聽,還要善於聽取不同的意見,吸納老百姓的意見,有助於提高決策的可操作性。”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太高説。(倪方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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