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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開網店應按個體戶登記

2018-12-05 09:58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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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開網店應按個體戶登記
網絡經營場所可作經營場所登記

個人開網店要不要辦理註冊登記?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明確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成為企業、個體工商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應當依照現行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相關規定向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

個人銷售自産農副産品、家庭手工業産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可以不辦理登記,但是必須公示信息。

為了方便個人網店經營者,《意見》提出,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允許其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對於在一個以上電子商務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需要將其從事經營活動的多個網絡經營場所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允許將經常居住地登記為住所,個人住所所在地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為其登記機關。

為了方便監管,《意見》也明確,以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僅可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住宅房屋用途用於從事線下生産經營活動並應作出相關承諾。登記機關要在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後標注“(僅限于通過互聯網從事經營活動)”。(記者 佘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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