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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建華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

2018-12-18 18:22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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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建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干預原任職地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搞錢色交易。

李建華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喪失黨性原則,漠視紀律要求,其行為已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鋻於李建華能夠如實交代本人違紀違法問題且大部分問題組織之前不掌握,主動全額上交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誠懇,可予從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辦理退休手續;免去其第十三屆甘肅省委委員職務,終止其甘肅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按程序免去其甘肅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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