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陜西:高職分類考試招生 四種模式促應用型人才培養

2019-01-02 12:54 來源: 陜西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2018年12月19日,省教育廳發佈了《關於做好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包括以下4種模式:高職綜合評價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省內的國家級、省級示範高職院校,根據自願可聯合或單獨組織單獨考試招生,也可選擇參加綜合評價招生,但只能二者選其一。省內其他高職教育院校參加綜合評價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與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按照教育部及陜西省有關規定執行。

申請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

根據國家關於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的要求,陜西省將不斷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的內容和形式。按照“試點先行”的辦法,2019年陜西將由部分示範高職院校牽頭,開展職業適應性(技能)計算機測試(簡稱機測)聯考改革試點工作。本次機測聯考改革試點工作旨在為陜西省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全省統考積累經驗、奠定基礎,其他高職教育院校也可積極參與。

省教育廳要求,各高職教育院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教育考試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據本校招生章程,規範開展各種形式的招生宣傳活動。各高職教育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及陜西省有關規定,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確保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陽光下運行。省教育廳嚴禁高職教育院校未通過省招辦違規錄取考生,嚴禁錄取不符合政策和條件的考生,嚴禁高職教育院校雇用在校學生及社會仲介機構組織生源並介入招生工作,嚴禁高職教育院校向中學教師及其他相關人員支付任何用以組織生源的費用,嚴禁提前發放錄取通知書或提前組織學生到校報到註冊。因涉及違規招生帶來的遺留問題由相關院校承擔全部責任,並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記者 郭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