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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發佈16條舉措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2019-01-05 09: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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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1月5日電(王炳坤、李宇佳)因地制宜明確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與民企簽訂的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執行;對民間投資項目無正當理由拖延不辦的,要加大問責力度……遼寧省政府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包括上述內容在內的16條意見,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的活力。

意見提出,遼寧將持續深入推進民間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精簡合併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不得擅自增加審批環節,切實防範權力復歸和邊減邊增。充分發揮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作用,實現項目網上申報、限時審批、協同服務和信息公開。同時加快民間投資項目報建審批辦理進度,確保清理核查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意見明確,遼寧將積極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抓緊建立吸引民間資本投資重點領域項目庫,常態化發佈民間資本推介項目清單。引導民間資本採取多種PPP運作方式,規範有序盤活存量資産。

遼寧省將對民營企業做好減費降稅,落實好營改增、小微企業、高新技術、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固定資産加速折舊、出口退稅等稅收政策。繼續實行失業保險總費率為1%的政策,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深化輸配電價格改革,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制度,多措並舉降低民營企業用工用能用地成本。

遼寧重在打造誠信政府,將繼續開展政務環境、政府侵佔企業財産行為、違規增加民營企業負擔行為、執法環境問題等方面的專項整治工作,杜絕“新官不理舊賬”情況,建立健全政府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機制。遼寧還將做好民營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建設,化解銀企信息不對稱,促進中小企業融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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