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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改善“三支一扶”人員待遇

2019-01-05 10:19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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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於改善“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待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進一步改善我省“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待遇有關事項作出明確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4.5萬元。

“三支一扶”是指大學生在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

《通知》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基礎上,省級財政對“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0.14萬元提高到2萬元,連同中央財政補助部分每人每年4.5萬元,按現行方式按月發放。現執行的考核獎勵金、新春慰問金、一次性安家費、體檢費補助待遇政策維持不變。

兌現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根據“在艱苦邊遠地區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可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補貼”的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三支一扶”人員同等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建立工作生活補助動態調整機制。按照中組部、人社部、財政部等九部門聯發文件要求,省級財政部門在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對“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助標準實施動態調整補助政策。

落實“對照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收入水平”規定。要求在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後,“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助標準未達到“當地鄉鎮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收入水平的”,將由各州(市)、縣(市)財政保障補齊。(記者 李海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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