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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共取消逾千項證明事項 徹底剷除“奇葩”證明

2019-01-05 10:24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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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司法廳近日公佈了我省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成效,截至2018年12月底,廣東省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共1136項,合計取消1099項,目前僅保留37項。

此次取消的證明事項主要集中在戶籍、社保、計生等領域,主要涉及居民一般證照相關證明、戶籍相關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社保相關證明、醫保相關證明、婚育狀況證明、公民身份證明等。按照國務院要求,上述證明事項取消後,行政機關一律不得再向申請人索要,而應當通過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方式進行辦理,極大減輕廣東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到行政機關辦事的負擔,有效解決群眾辦事難點、堵點、痛點問題。

在本次證明事項清理工作中,省本級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39項,擬取消4項,保留35項;省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22項,省政府部門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92項,全部取消;各地級以上市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24項,擬取消22項,保留2項;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規章設定的證明事項47項,各地級以上市、縣(縣級市、區)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912項,全部取消。

2018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要求,“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要求,按照司法部和省政府部署,省司法廳作為組織實施單位,積極組織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對各單位自查自報的證明事項逐一認真審核,查閱了近600份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提出了近200條、8000余字的審核意見,確保廣東省證明事項清理工作質量。

為廣泛傾聽民意,接受群眾監督,推動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省司法廳建立了“廣東省證明事項投訴監督平臺”微信群,及時處理司法部“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轉來的投訴事項,跟進承辦單位辦理情況,督促按時限辦結。截至2018年12月底,已辦結160余條。(記者 汪棹桴 通訊員 粵司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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