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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取消“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664項

2019-01-13 17: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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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貴陽1月13日電(記者劉智強、肖艷)記者日前從貴陽市政務服務中心了解到,《貴陽市“減證便民”證明材料取消清單(第二批)》向社會公佈,此次取消證明材料465項。至此,貴陽市共取消各種“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664項。

根據清單,在辦理償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回單;在辦理“商轉公”貸款審批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不動産權證書。

此外,在辦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調查)報告》;在辦理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

據了解,本次“減證便民”行動採取逐項討論、分類討論、分現象討論的方式,對各部門梳理的證明材料清理情況進行集中審核,並明確各部門系統內部(包括市、區兩級)可以核查的事項,明確予以取消;可以進行部門之間數據共享、網絡核驗的事項,明確予以取消;各部門不同事項涉及的相同證明材料,應統一材料名稱;保留的證明材料禁止使用“其他”“有關”“相關”等範圍模糊、條件不明的兜底性名稱,材料清單必須準確清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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