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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

2019-01-25 10:24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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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
教高廳〔201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學發生實驗室爆炸事故,3名研究生不幸遇難。高校教學實驗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産安全,關係學校和社會的安全穩定。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北京交通大學“12.26”實驗室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有效防範類似事故發生,確保高校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現就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查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建設與運行

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體制是明確安全職責的基本依據。高校要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構建由學校、二級單位、教學實驗室組成的三級聯動的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要對照安全檢查結果,完善安全管理體制,確保安全責任逐級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貫穿全部環節。

確保安全管理機制運行流暢是實現教學實驗室安全的重要基礎。高校要科學分析不同專業門類教學實驗室、不同崗位、不同人員的安全風險因素和行為,推動科學、規範和高效管理,實現對教學實驗室安全的全過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建設教學實驗室全生命週期安全運行機制。要對照安全檢查結果,優化安全管理機制,確保安全管理環節嚴密、分工細密、銜接緊密,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二、嚴查教學實驗室師生安全教育

廣大師生的實驗室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是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關鍵。高校要以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安全生産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引,按照“全員、全程、全面”的要求,開展面向師生的教學實驗室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內容教育,通過案例式教學、規範性培訓和定期的檢查考核等方式,提高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對照安全檢查結果,積極查漏補缺,豐富教學內容,創新方式方法,嚴格教學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以本科生的規範動作預防後續學習、工作中的常規性錯誤。

三、嚴查教學實驗室危險源監管體系建設與運行

加強對教學實驗室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的監管是確保師生安全的必然要求。高校要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涉及的採購、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置等環節安全風險進行全時段、全方位管控,形成危險源安全風險分佈檔案和相應數據庫。要對照安全檢查結果,制定危險源分級分類處置方案,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分級分類,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通過掛牌、整改、銷號的閉環管理,實現對安全隱患的逐項消除。

四、嚴查教學實驗室安全設施配置與保障體系建設

必要的物質和人員、條件等保障體系是教學實驗室安全的基本要素。高校要確保必要的安全防範設施和裝備齊全有效,配齊配強教學實驗室安全隊伍,切實保證教學實驗室安全經費投入,建設全校統一的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統,施行學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年度報告制度等。要對照安全檢查結果,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及時更新或升級安全設施,及時補充安全工作編制和人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工作水平。

五、嚴查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能力建設

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能力是在事故發生時,全力保障師生生命財産安全,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的最後防線。高校要統籌制定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堅持動態調整完善,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建立健全應急演練制度,不斷提高現場救援時效和實戰處置能力;要切實做好應急人員、物資和經費的保障工作,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等工作的及時開展。要對照安全檢查結果,充分吸取經驗教訓,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確保能應急、有實效。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將本通知精神和要求迅速傳達到本地區、本部門高校,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高校要將本通知傳達到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因校制宜制定本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標準和具體實施方案。有關落實情況,請與年度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報告同時報我部。

附件: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檢查要點(2019版)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月1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