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上交所就科創板系列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2019-01-31 07:28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上海1月30日電(記者 潘清)為保障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順利開展,規範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發行承銷、持續監管及交易等行為,上交所1月30日就科創板6項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據了解,當日發佈的系列配套業務規則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徵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諮詢委員會工作規則(徵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徵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徵求意見稿)》。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涉及科創板板塊建設和註冊制試點的統籌推進,需要綜合考慮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之間的關係,處理好股票發行、並購重組和退市的制度配套,強化發行人、仲介機構等不同主體的責任,是一項十分複雜的系統性制度改革。

這位負責人表示,本次徵求意見的業務規則是根據證監會《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和相關規章制定的,共同構成保障改革落地的整體性、配套性制度安排,主要涉及4個層面:

——與試點註冊制相關的發行上市審核規則,對審核內容、機制、方式、程序、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與證監會註冊審核的銜接安排、各方主體的職責和自律監管等作出明確規定;

——與科創板股票市場化發行相關的發行承銷規則,按照市場主導、強化約束的原則,就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過程中網下詢價參與者條件和報價要求、網下初始配售比例、網下網上回撥機制、戰略配售、超額配售選擇權等事項的差異化安排作出集中規定;

——與發行上市後持續監管相關的上市規則,針對科創板定位設置能夠滿足不同類型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包容性上市條件,能夠促進市場優勝劣汰更加嚴格的退市制度,同時針對科創企業特點,就信息披露、投票權差異、持續督導、股份減持、股權激勵等事項作出必要的調整完善;

——與科創板二級市場交易運行相適應的交易規則,就引入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適當放寬漲跌幅限制、調整單筆申報數量、上市首日開放融資融券業務等差異化機制安排作出集中規定,並優先於現行交易規則適用。

據了解,本次公開徵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月20日。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此期間上交所將通過座談會、研討會等方式,繼續聽取市場參與主體的意見和建議。公開徵求意見結束後,上交所將根據各方反饋意見對配套業務規則進行修改和完善,報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及時向市場發佈實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