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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地將試點“互聯網+護理服務”

2019-02-18 08:43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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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地將試點“互聯網+護理服務”,相關負責人表示——
“網約護士”試點關鍵在於安全


1月31日,在江西省人民醫院腫瘤科,一名護士在為患者測量血壓。新華社記者 彭昭之 攝

點擊手機便可預約護士上門提供護理服務。此前,一些網絡家庭護理機構提供的相關網約醫護服務引發了社會關注。近日,國家衛健委正式發佈《關於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及試點方案,確定今年2月份至12月份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等6地試點“互聯網+護理服務”。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數為2.4億,佔總人口的17.3%。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口有1.5億,佔老年人總數的65%,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口有4000萬左右。失能、高齡、空巢老人增多,使得很多帶病生存的老年人對上門護理服務需求激增。

“對於‘互聯網+護理服務’,市場有需求。但是,各地在推進過程中遇到了問題,包括資質審核準入、不良事件發生以後的處理等。”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為鼓勵新業態發展,精準對接群眾多樣化健康需求,同時引導“網約護士”規範發展,國家衛健委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快完善相關政策。

目前,“網約護士”多由社會力量主導推動,相關機構依託互聯網信息技術,通過“線上申請、線下服務”方式,由護士上門為群眾提供護理服務。焦雅輝認為,試點關鍵在於安全問題,一是護士到老人家裏提供醫療護理服務,其人身安全如何保障;二是醫療安全,上門醫療護理服務如何保證專業性和安全性。

“例如,一旦發生了輸液反應,患者醫療安全如何保障。發生了不良事件後該如何處理,法律責任又該如何分擔,在很多方面制度都不能缺位。”焦雅輝説。

因此,試點方案中要求護士不是以個人身份提供服務;而是由試點醫療機構依託互聯網信息技術平臺,派出本機構註冊護士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醫護人員的工作屬性讓護士的人身安全能夠得到有效保障。

在醫療安全方面,方案要求派出的註冊護士應當至少具備5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和護師以上技術職稱,能夠在全國護士電子註冊系統中查詢到;並非所有醫療護理服務都可以進入家庭。

焦雅輝舉例説,壓瘡的簡單處理、胃管的處理等,是在有限範圍內提供上門護理服務;但是,一些風險比較高的不能提供上門護理,還是要到專業機構。“‘互聯網+護理服務’應該是一種補充,而不是主要手段。要真正滿足老年人特別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醫療護理需求,還是靠擴大服務供給,包括發展醫養結合模式、依靠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完善相應的保障、籌資等一系列政策。”

關於“網約護士”的收費情況,方案明確要求,在價格方面,試點地區應當結合實際供給需求,發揮市場議價機制,參照當地醫療服務價格收費標準,綜合考慮交通成本、信息技術成本、護士勞務技術價值和勞動報酬等因素,探索建立價格和相關支付保障機制。

此外,方案明確指出“互聯網+護理服務”的服務對象重點是高齡或失能老年人、康復期患者和終末期患者等行動不便人群。試點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結合實際和人群健康特點,確定“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具體服務對象。

據了解,除試點地區外,方案還要求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主動密切關注轄區內“互聯網+護理服務”新型業態發展情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防範和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經過一年左右的試點,國家衛健委還將在“互聯網+醫療健康”的前提下,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互聯網+護理服務”管理制度、服務模式、服務規範以及運行機制。(記者 吳佳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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