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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文明確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程序

2019-02-26 14: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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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記者 羅沙)最高人民法院26日發佈《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程序規定(試行)》《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文書樣式(試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進一步推動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規範化,細化操作性規範。

據了解,《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程序規定(試行)》共計27條,針對原案件在人民法院可能經歷不同審級,可能處於審判、執行等不同環節這一特殊情況,明確了基於原案件的司法救助案件的立案管轄規則。同時,基於現階段司法救助資金與法院審級“倒挂”現象較為普遍的現實情況,規定重申了聯動救助原則並明確了其立案管轄規則。

針對司法救助工作的社會知曉度不足,救助申請人法律水平普遍不高,需要更多法律指引和釋明的客觀情況,規定明確要求人民法院多渠道公開提供申請須知、申請登記表等文書樣式,努力將“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貫徹落實到具體工作中。

此外,規定進一步規範了人民法院依職權告知提出救助申請和當事人自行提出救助申請兩種準入形式,細化了包括立案受理、案件辦理、作出決定、申領和發放救助金等環節在內的辦案全流程規定,明確了各環節的辦理期限。

同時,《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文書樣式(試行)》規定了申請須知、申請登記表、受理案件通知書、聽證通知書、審查報告、救助決定書、救助金髮放表等七個實踐中最急需、最常用的文書樣式。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辦主任劉竹梅表示,近年來,全國各級法院完善國家司法救助案件制度、細化規範,2018年辦案4.62萬件,救助涉案困難群眾5.75萬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0.75億元。下一步,將儘快完成四級聯網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信息平臺開發調試工作,建立健全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法律援助的銜接機制,同時加強國家司法救助理論研究和實踐創新,努力推動國家司法救助法的立法進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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