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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出臺鄉村人才振興行動計劃

2019-03-21 10:36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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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的農業科技領軍人才最高補助100萬元 ●開展新型職業農民(林農)職稱評定試點

●探索制定“鄉村工匠”評價辦法 ●職稱評定向基層一線傾斜

近日,我省正式出臺《湖南省鄉村人才振興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創新和完善鄉村引才、聚才、鑄才、育才、扶才、優才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大力引進農業高端人才

《計劃》指出,健全國內外專家來湘工作激勵和補貼機制,每年引進農業科技領軍人才10名以上,對依託重點實驗室、農業科技園區、戰略性新興産業企業引進的海內外農業科技領軍人才,根據服務期給予每人50萬元至100萬元一次性補助。

以糧食、油料、蔬菜、水果、棉麻絲、茶葉、畜禽、水産、中藥材、竹木十大特色産業鏈為重點,每年引進10個國內外農業頂尖人才創新團隊,並對依託頂尖人才創新團隊開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産業化投資項目和創新創業技術投資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人才津貼。

對省級以上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和生物種業、食品産業、生物質能源産業等戰略性新興産業企業引進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分級每年給予補貼,最高補貼150萬元。優先支持省屬企業對引進的高素質農業人才實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按照市場化標準給予薪酬。鼓勵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農業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

培養壯大“土專家”“田秀才”隊伍

《計劃》明確,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建立健全以“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定向扶持”為主要內容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服務體系,出臺《湖南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辦法》《湖南省新型職業農民(林農)人才評價管理辦法》,開展新型職業農民(林農)職稱評定試點。

加快構建“政府主導+專門機構+多方資源+市場主體”的農民教育培訓體系,重點打造14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教育示範基地,建設一批綜合培訓基地、田間學校,每年培訓新型職業農民10萬人以上,到2022年培訓新型職業農民50萬人。啟動實施“千名優秀農民境外培訓計劃”,每年組織300名以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或骨幹赴境外培訓。支持新型職業農民通過彈性學制參加中高等農業職業教育,依託廣播電視大學系統和職業院校,到2022年培養5萬名農民大學生。

實施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計劃,每年公費培養農技特崗人員500名。打造一支適應農村改革發展需要的基層經營管理人才隊伍。

實施“鄉村工匠”培育工程,探索制定“鄉村工匠”評價辦法,建立“鄉村工匠”認定發證制度,每年培育1000名以上有一技之長、帶動能力強的“土專家”“田秀才”。以縣為主開展農村電子商務培訓計劃,力爭每村有1名以上從事電商業務的人才。

每年公費招收培養農村教師1萬名左右,每年培養“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1500名。

鼓勵引導城市人才服務鄉村

《計劃》表示,要組建科技扶貧專家服務團,打造團隊式、成建制科技人才對口幫扶模式,實現科技人才向貧困縣、貧困村全覆蓋。每個科技專家服務團隊每年支持20萬元,對解決問題能力強、服務質量好、貢獻突出的20個團隊給予每個10萬元資助。

全面建立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事業單位人員到鄉村和企業挂職、兼職、工作和離崗創新創業制度。建立健全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有序推動城鎮學校優秀教師、校長向鄉村學校流動。支持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在職或退休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或領辦科室,開辦診所、醫生工作室。

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探索選派鄉村振興指導員、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

激勵保障人才紮根基層

《計劃》要求,建立穩定的人才補充渠道,對專業性強的崗位,建立專業技術崗位購買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方式,從在外人才中聘用一批真正懂農業、愛農村的亟須專業技術型人才。

擴大鄉鎮公務員考錄規模,落實艱苦邊遠地區鄉鎮公務員考錄政策,適當降低進入門檻和開考比例,允許市州、縣市區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地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每年鄉鎮公務員招錄中,專門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員會主任設置職位。

創新農村基層人才評價機制,適當放寬長期在貧困縣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定條件,實行傾斜政策,向科研創新人才傾斜、向産業需求領域傾斜、向立足基層作貢獻傾斜。

允許科技扶貧專家服務團、科技特派員、“三區”科技人才、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層科技人員提供增值服務合理取酬。

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可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回鄉創業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可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記者 孫敏堅 通訊員 楊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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