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安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一檔月最低工資1550元

2018-11-07 15:31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合肥11月7日電(記者 陳諾、姜剛)記者日前從安徽省人社廳了解到,這個省自今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四個檔次分別調整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同步調整,分別為:18元、16元、15元、14元。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的《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合肥市區和銅陵市區為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達155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達18元。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條件下,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這是安徽省建立最低工資標準制度以來,第13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與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相比,此次調整依據的政策中,最低工資標準增加了剔除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內容,加大了最低工資標準的“含金量”。如果按全國普遍發佈口徑(即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部分),安徽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四個檔次分別達到1907元、1737元、1637元、1537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