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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不動産抵押登記”將在全國推開

2019-04-12 07:34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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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不動産抵押登記”將在全國推開
抵押登記化繁就簡 企業融資更便利

“這真解了我們的心病。”日前,蘇州恒豐進出口有限公司因抵押貸款到期,著急重新辦理抵押登記來獲取週轉資金。若按照傳統流程,這家公司和銀行得先辦理抵押權登出登記和抵押資格預審簽訂借款合同,隨後不動産登記機構再辦理抵押登記,之後,銀行才能發放貸款,整個流程下來耗時約15天,讓著急融資的企業主頗感心焦。

“然而這次,我們壓根兒沒進不動産登記機構的門,只用了兩個工作日就在銀行抵押登記代理點辦理完全部業務,很快拿到了貸款。”蘇州恒豐進出口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

抵押登記化繁就簡,企業融資更加便利,得益於“互聯網+不動産抵押登記”在當地的推廣。4月11日,記者獲悉,自然資源部、中國銀保監會于日前聯合印發《開展便民利企服務合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部署,全國不動産登記機構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將互設不動産抵押登記和抵押貸款便民服務點,協同貸款審批、不動産登記資料查詢與不動産抵押登記等工作,推進“互聯網+不動産抵押登記”,以方便企業和群眾同步簽訂合同、辦理貸款審批和不動産抵押登記,由此為民營企業融資帶來便利,為優化營商環境注入動能。

地方試點,打破不動産登記與金融間“信息孤島”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血液,融資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負責人介紹,不動産登記是實體企業信貸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之一。然而,長期以來,不動産登記信息和金融信息相互封閉,形成“信息孤島”,間接增加了企業融資的時間和金融成本。

因此,在此次部際層面聯手合作之前,江蘇、浙江等地已率先開展了“互聯網+不動産抵押登記”的相關探索。記者了解到,2017年7月至2018年年底,江蘇省在銀行(公積金中心)設立不動産登記抵押便民服務點416個。浙江台州、溫州等地也在2017年開始摸索“直通車”“綜合受理點”等創新工作方式。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全省在銀行開放抵押登記端口或辦理點數量已達641個,覆蓋58.4%的縣(市、區)。

“兩年的經驗表明,‘互聯網+不動産抵押’提升了銀行抵押類業務的競爭力和服務社會的能力,已成為銀行服務實體經濟、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推進普惠金融的重頭‘産品’。”在江蘇蘇州,一位建設銀行的負責人向記者算了一筆賬,推行“互聯網+不動産抵押”後,累計每年可以為該行節省上千萬元。“一是銀行員工不用來回往返于登記機構,節省了人力成本;二是申請材料電子化,節約了數百萬元的紙張費用;三是有效防控了風險,如電子權證有利於防範證明造假等風險,以及抵押登記未落實等金融風險。”

“共享實現了三方共贏。”對於不動産抵押登記新模式,江蘇省宿遷市不動産登記機構負責人這樣總結,“一是空間共享。在銀行設立服務點,企業可就近辦理不動産抵押登記,避免多地奔波,更快獲得貸款。商業銀行也提高了辦理不動産抵押貸款的效率,防範了貸款風險。二是數據共享。通過使用電子證明,實現證書信息數據部門間共享。據測算,實施電子證明後,宿遷市每天可為市區14家金融機構節約80人次的往返,群眾辦理貸款縮短1~2天。三是資源共享。開發不動産登記信貸直聯絡統,既減少了數據重復錄入,也便於信息共享和查詢服務。”

除了江蘇、浙江,我國其他省市也在近年來積極探索開展不動産抵押登記創新服務。截至2018年年底,全國31個省份與銀行監管部門發文或銀行業金融機構簽署協議,積極推進“互聯網+不動産抵押登記”,在各類銀行開放抵押登記端口或辦理點已達4257個,便民利企效果顯著。

部際合作,“互聯網+不動産抵押登記”服務更深入

“在成功試點的基礎上,此番自然資源部、中國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通知》,將通過部際層面的合作,推動‘互聯網+不動産抵押登記’服務邁向縱深,從而進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務水平,提升金融風險防範能力,支持金融業更加有效服務社會經濟發展。”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負責人説。

記者了解到,兩部門在互設不動産抵押登記和抵押貸款便民利企服務點、對接系統實現網上信息查詢和抵押登記申請、精簡材料優化業務辦理流程等六個方面達成了合作共識。

針對企業融資難問題,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負責人表示,“互聯網+不動産抵押登記”的開展,將為民營企業、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抵押融資提供精準服務,逐步實現“延期續貸”“借新還舊”的貸款審批與抵押登記的變更登記、登出登記、首次登記的無縫銜接,減少企業融資時間,避免企業借用“過橋資金”,規避抵押物“懸空”風險。

他同時強調,實施“互聯網+不動産抵押登記”並不意味著不動産抵押登記現有制度安排和法定職責的變更,“將不動産登記營業網點延伸到銀行,唯一改變的是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或申請人可以在自己的營業網點,通過網絡提出抵押登記申請、提交申請材料。但登記機構不能將受理、審核、登簿、發證等法定職責授權或委託給銀行。”為此,《通知》明確要求,身份核驗、詢問筆錄等需要不動産登記機構現場辦理的事項,必須由不動産登記機構辦理,以確保安全便捷。

此外,開放的數據共享系統在為各方帶來便捷的同時,也面臨著信息安全問題。“簡單來説,銀行既不能隨意查詢抵押人信息,也不能隨意使用依法查詢到的信息。”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負責人指出,《通知》強調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機制,簽訂保密協議,嚴格用戶權限,加強服務點工作人員安全管理和業務培訓,強化安全技術應用,確保信息安全。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規範使用查詢的不動産登記信息,落實“誰承辦、誰提起、誰負責”的要求,嚴禁將查詢獲取的信息洩露和用於查詢請求事項之外的用途。(記者 楊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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