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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30項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

2019-04-17 09:08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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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不見面審批”品牌更亮
我省30項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

記者16日從省政務辦獲悉,根據近日印發的《2019年江蘇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我省將以10個方面的30項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讓“不見面審批”品牌更亮。

在簡政放權上,我省將圍繞“市縣扁平管理、一層全鏈審批”,在國家取消下放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取消和下放的必要性、可行性、可能帶來的問題,將一批基層迫切需要,而且能夠“接得住、管得好”的省級審批事項下放給基層。與此同時,加強取消下放後的事中事後監管,以更有力有效的監管方式、措施,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嚴防“監管真空”,真正做到該管的管住管好,不該管的不管不干預。

緊扣“標準化”,推動各地各部門細化“不見面審批”事項的審批標準,實現全省“不見面審批”事項“三級六同”(清單公佈、實現方式、基本流程、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繳納費用等6個方面,省市縣三級標準統一),使同一事項全省無差別辦理。在江蘇政務服務網上,優化“不見面審批”事項辦事指南的要素設置,在提供“不見面”服務的同時,提供線下辦事途徑,把選擇權留給企業和群眾。

鞏固“3550”改革成果,鼓勵各地進一步減材料、環節、時間,切實提高審批效率:在企業開辦方面,實現申請“一表填報”,做好全省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工作;在不動産登記方面,落實《江蘇省不動産登記條例》,推動建立不動産集成服務平臺,實現“交易、繳稅(費)、登記、水電氣過戶、銀行貸款”等全流程一窗辦理;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方面,根據國家要求,在全省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廣多評合一、多圖聯審、區域評估、幫辦代辦等做法,形成全省統一的審批規範。

在開發區“放管服”改革方面,今年繼續做好開發區審批事項賦權,實現開發區內涉企投資審批扁平化、標準化、便利化;複製推廣區域評估試點成果,鼓勵基層探索土地勘測定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建設項目壓覆礦産資源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土保持方案、文物評估等項目的區域評估;全面建立産業投資建設項目代辦幫辦制度,為企業提供接洽、聯絡、申請、辦結等全流程、精準化服務。

在數據共享應用方面,建設政務信息化和大數據發展體系,加強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監管事項目錄等清單和數據庫的管理;加快建設全省人口、法人、電子證照、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公共信用、宏觀經濟等6大基礎庫;構建全省一體化共享交換平臺體系,加快推進國家、省、市數據共享。

對於備受關注的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推動“一次檢查、全面體檢”,即雙隨機抽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條線監管與聯合監管相結合,加大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建好省、市“互聯網+監管”系統,按時與國家系統對接,逐步實現所有承擔監管職責的部門監管系統全接入、監管數據可共享,提升事中事後監管規範化、精準化、智慧化。

今年,我省將推動政務服務“一件事”改革,選擇一批關注度高、辦理量大的高頻事項,以及涉及多部門、多層級、多事項的“一件事”,通過並聯審批、信息共享、集成優化等手段,重構辦事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探索辦事“零材料提交”,並在“互聯網+政務服務”全覆蓋的過程中,力爭提供精準服務。此外,繼續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健全配套管理措施;清理規範涉審仲介服務,依託江蘇政務服務網建設統一的網上仲介交易平臺;迎接國家發改委即將開展的中國營商環境評價,建立具有江蘇特色的“放管服”改革指標體系。(徐冠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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