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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追責黑惡勢力“保護傘”

2019-05-25 11: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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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5月25日電(記者 張亮)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日前通報了多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多名民警和公職人員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或失職失責被追責。

銀川市永寧縣公安局部分派出所民警、司法局部分幹部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和失職失責問題。永寧縣望洪鎮和城關鎮派出所民警麻某某、許某、胡某、李某4人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接受吃請,為永寧縣伍永濤等22人黑社會性質違法犯罪活動通風報信,並縱容、庇護伍永濤涉黑團夥犯罪組織。4人分別被給予政務降級、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不同程度黨紀政務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時,城關鎮派出所所長何某某、教導員張某某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李俊鎮派出所副所長尤某,李俊鎮司法所前後兩任所長吳某某、吳某兵,城關鎮派出所民警任某某,調解中心主任李某某、調解員高某某工作失職失責。8人均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石嘴山市看守所部分民警涉黑涉惡腐敗和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12月,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王海被批准逮捕,羈押期間,石嘴山市看守所民警董某某、史某某、李某某、劉某某、李某峰收受王海親屬高檔煙酒,接受宴請、住宿安排,利用職務便利將有關合同等文件材料帶入監室,幫助王海與其親屬之間傳遞房産買賣信息,影響惡劣。董某某、史某某、李某某、劉某某、李某峰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留黨察看等黨紀政務處分。石嘴山市看守所所長張某某、看守所政委張某、看守所副所長曹某、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支隊長朱某、因失職失責,對民警疏于教育、監督和管理,均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青銅峽市公安局邵崗鎮派出所部分民警充當惡勢力犯罪團夥“保護傘”和失職失責問題。青銅峽市公安局邵崗鎮派出所民警盧某某、田某某、岳某、擺某某、楊某等人利用職務便利,收取胡振軍等涉惡團夥財物,為其開設賭場提供保護。2018年12月,盧某某、田某某、岳某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等黨紀政務處分,盧某某、田某某、岳某、擺某某、楊某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邵崗鎮派出所原所長劉某某失職失責,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寧夏還通報了多名村支書、村主任參與涉黑涉惡犯罪活動典型案件。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寧夏共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案件44件,黨政紀處分54人,移送司法機關17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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