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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失信被執行人墻”震懾效果明顯

2019-06-15 16: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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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6月15日電(記者 劉鄧)在海南省儋州市區人流量多的夏日運動廣場,一堵長24米、高2.5米的“失信被執行人墻”非常醒目,墻上定期公佈“老賴”的照片、住址、未履行的案款數額等信息。記者從儋州市人民法院獲悉,2019年第一批上墻的失信被執行人中,至今已有11案15人懾于壓力主動履行還款義務370余萬元,震懾效果明顯。

辦案法官介紹,部分案件涉案金額巨大,如申請執行人王某漢與被執行人王某生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法院依據生效的儋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向被執行人王某生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向申請執行人王某漢償還借款100萬元及利息26萬元,負擔申請執行費1.5萬元。因王某生未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産報告制度,儋州法院遂將王某生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並公佈在“失信被執行人墻”上,同時對其採取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措施。懾于壓力,被執行人王某生主動聯絡法院,在執行法官釋法説理下,與申請執行人王某漢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部分案件反復恢復執行,拖延日久,如申請執行人蔡某某與被執行人唐某某、陳某某公證債權文書糾紛一案。依據該公證文書,被執行人應當向申請執行人償還借款本金70萬元及利息並負擔實現債權的費用。法院于2016年立案執行,雙方當事人于2016年5月27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按月分期將該款項清償完畢,法院裁定終結執行。但由於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和解協議履行,申請執行人先後於2018年、2019年兩次申請恢復執行。法院遂將唐某某、陳某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上墻”,被執行人唐某某、陳某某懾于壓力,主動找到申請人協商,積極籌措資金加快還款進度,共支付案款本息共計94.6萬元,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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