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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電價誰做主?——國務院大督查第五督查組暗訪長春商業用電問題

2019-09-06 15: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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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9月6日電 題:我的電價誰做主?——國務院大督查第五督查組暗訪長春商業用電問題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趙文君

“理髮店每月電費開支三四千元,餃子館每月電費達八九千元。因為電費開支太高,附近飯店黃了好幾家。”長春市二道區天旗鳳凰城的個體工商戶反映,物業在轉供電環節收取的電費高,明顯增加了商戶的經營成本。

根據群眾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的問題線索,國務院第五督查組在吉林省長春市就部分商業綜合體、農貿市場、産業園區商戶反映的商業用電價格高、收費不透明等問題進行暗訪。

飯館老闆:沒有客人時,店裏連燈都不敢開

“因為電費高,飯店把燉煮、備料等環節都轉移到宿舍加工,給員工加工資搬運,店裏只做必須現場加工的菜品。”一家飯館的老闆告訴前來暗訪的督查組,為了節省電費,沒有客人時,店裏連燈都不敢開,休息時直接拉閘斷電。一家商鋪老闆説,自己100平方米的店舖,即使只用普通照明,沒有大功率電器,每月電費也在千元以上。

天旗鳳凰城地處長春市二道區繁華路段,屬於消費檔次較高的商圈。上午十點,記者跟隨督查組來暗訪時發現,這裡的底商較為冷清,很多商鋪關門上鎖,只剩下稀稀落落的零星幾家商鋪在經營。

“有一次店裏還有客人,物業就把電掐了,我急得不行。”一家商鋪老闆告訴督查組,物業收電費時不給憑據,他們説多少就是多少。自己因為電費跟物業産生糾紛,協商無果後沒交電費,被物業掐了好幾次電。另一家商鋪老闆吐槽説,由於商鋪已經付出裝修成本,只能硬著頭皮幹下去。

差價去哪兒了?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在長春市各電力公司營業廳,督查組看到了張貼的電價明細,一般工商業電價經過幾次降價後,每度電的目錄價格已經調整為0.7375元。

然而,督查組暗訪長春市各大市場、商業綜合體時發現,物業給租賃商戶每度電的價格從1.2元至1.4元不等,明顯高出當地規定的目錄電價。這裡面的差價去哪兒了?

帶著這個問題,督查組走訪了長春幾家市場的物業管理公司。物業公司的有關負責人介紹,一般整棟商業綜合體裝的是總電表,商戶安裝的小電表不能直接和供電公司結算。由於電價分為高峰和低谷價格,加上電路損耗、維修管理等服務費用,給商戶轉供電的費用不再是基礎電價,而是包含了服務費;給商戶開具的收據名目也大多是服務費,而不是電費。

在長春市一家新開業的大型商業綜合體,督查組了解到,各家商戶的電費價格甚至不統一。有的大商戶享受供電公司的基礎電價,大多數商戶的電價在1.2元至1.35元不等。而電費的定價,早在商戶與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合同時就已經確定,把電價作為雙方的租賃協議內容。

物業究竟有沒有轉供電的定價權?

“物業對電價沒有定價權。物業費不能體現在電費裏,電費應該就是電費。”吉林省發改委價格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説。

督查組查閱文件發現,早在2018年,吉林省有關文件已經明確要求,轉供電主體收取電費,應該按照目錄電價執行。至於峰谷差、電線損、公用照明、電梯費用、人員服務等費用,應該以其他費用來結算,不能加算在電費中。

如何把降下來的電費,傳導到終端用戶?

據了解,2018年底前,吉林省發改委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的降電價措施,分四批對一般工商業電價降價,每度降低電價0.0885元,幅度為10.17%,預計年均可減輕企業用電負擔11.85億元。今年4月和7月,又先後兩次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

從政策層面看,電費確實降了,然而很多小微企業主並沒有獲益,經營成本中的電費支出依然可觀。“電費這事誰來管?以前多收的電費能退回來嗎?”一些個體工商戶跟督查組反映,特別希望自己的電費能直接交給供電公司。

接到督查組反饋後,吉林省發改委、市場監管廳等有關部門馬上整改,連夜趕到相關市場進行檢查。經初步核實,轉供電環節的多收費情況確實存在。有關部門已經督促轉供電主體將多收的電費退還給商戶,並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吉林省有關部門表示,群眾利益無小事。對督查組反饋的問題要舉一反三,嚴肅整改,不留死角。全省已經部署檢查工作,確保商戶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同時,將全面推進“一戶一表”試點,切實減輕工商業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負擔,增強群眾的獲得感。

統計顯示,2018年,吉林省一般工商業用電用戶共1348537戶,經排查存在轉供電用戶主體753戶,涉及68161家終端用戶。

實際上,轉供電環節加價問題並非吉林省獨有,在全國較為普遍。據業內不完全統計,全國約有40萬轉供電主體,3800萬轉供戶,每年用電量合計約兩萬億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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