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銀保監會擬規範銀行保險業行政處罰程序

2019-10-16 14:5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記者 李延霞)為適應銀行保險監管體制改革的需要,加快推進銀行業和保險業行政處罰程序的統一規範,中國銀保監會日前就行政處罰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徵求意見稿)》對行政處罰案件管轄、立案調查、審理審議、權利告知與聽證、決定與執行等內容作出全流程規範。

根據辦法,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吊銷金融(業務)許可證;取消(撤銷)任職資格;限制保險業機構業務範圍;責令保險業機構停止接受新業務;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或者禁止進入保險業等。

根據辦法,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實行立案調查、審理和決定相分離的行政處罰制度,設立行政處罰委員會。行政處罰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設在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法律部門。

銀保監會表示,辦法的出臺有利於統一規範行政處罰行為,提高行政處罰案件辦理質量,促進依法監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