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關於印發民航局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01 10:01 來源: 民航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局機關相關部門:

現將《民航局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9年11月29日

民航局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明晰政府和企業責任,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根據《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現制定民航局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全國各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民航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管理,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優化審批服務,提升監管效能,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推動民航高質量發展。

二、試點範圍和內容

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陜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雲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民航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管理,按照審批改為備案、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三、改革主要任務

(一)落實具體改革措施。對於採取“審批改為備案”改革措施的許可事項,企業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將備案材料報送具體審批部門即可,審批部門不再事先對備案材料進行核準或許可,通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未按規定備案或備案信息不實的企業,處理並採取措施予以糾正。對於採取“優化審批服務”改革措施的許可事項,審批部門通過壓減審批要件和環節、延長或取消有效期限等具體措施,切實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

(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做到放開準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逐項明確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將監管責任落到實處。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戒力度,強化信用監管手段,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推進“互聯網+監管”,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效率。

(三)加快推進信息共享。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抓緊推進民航信息共享,將企業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指定平臺。

(四)堅持依法推進改革。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開展相關工作。根據國務院在各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公佈,國務院令第548號、第671號修訂)有關規定,及時對規章、規範性文件作相應調整,對試點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要及時推動有關規章的立改廢釋,固化改革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是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對於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營商環境意義重大。民航各級行政機關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複雜性和艱巨性,加強組織領導,週密安排部署,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二)統籌協調推進。民航局政策法規司、綜合司、人事科教司要建立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與其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納入“證照分離”改革清單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具體審批實施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抓緊修訂辦事規則、調整完善業務流程。

(三)壓實監管責任。要堅持放管結合、並重,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民航各級審批機關要針對納入“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清單目錄的民航行政許可事項,制定完善監管計劃,更新調整監管事項庫,明確監管內容、監管標準、監管手段,加強信用監管,對嚴重違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撤銷、吊銷有關證照,實施市場禁入措施,增強監管威懾力。

(四)加強督查評估。相關部門要密切跟蹤改革試點進展,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督促檢查,對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加強指導、幫助解決,總結評估試點情況,及時完善政策舉措。民航各級審批機關要及時總結可複製推廣的經驗做法,尤其是落實事中事後監管責任的做法,同時做好試點工作各項情況統計,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附件:

附件1 “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民航清單(2019年版).pdf

附件2 採取“審批改為備案”改革方式的許可事項具體落實辦法.doc

附件3 採取“優化審批服務”改革方式的許可事項具體落實辦法.doc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