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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解決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難”

2020-09-01 11:4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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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9月1日電(記者 陳健)《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9月1日起施行。記者從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條例施行後,將有效解決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難”和工傷保險待遇“保障難”,防止農民工因工傷致貧、返貧。

四川省人社廳二級巡視員楊毅英錶示,條例保障了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權益。工程建設項目使用的工人特別是農民工,崗位工傷風險相對較高,而由於其流動性大、勞動關係不穩定,難以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此,《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為工程建設項目“先參保、後開工”提供了法律依據,對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將由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納入誠信檔案。

條例還明確,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從而解決了工傷農民工的長期待遇難以保障的問題。

為進一步保障工傷職工能夠得到及時救治,條例明確將工傷職工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孟鐘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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