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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在行業協會商會領域組織開展“我為企業減負擔”專項行動的通知

2021-03-01 21:33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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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稅降費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堅決制止“亂收費”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國辦發〔2020〕21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民政部關於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相關活動安排,現就在行業協會商會領域組織開展“我為企業減負擔”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的組織開展,進一步降低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規模,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行為,增強行業協會商會服務企業能力,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強化勤儉節約辦會意識,弘揚艱苦奮鬥、艱苦創業的優良作風,為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貢獻力量。

二、時間安排

2021年3月-10月。

三、主要任務

(一)減免一批收費。按照“能免則免、能減則減”的原則,引導和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在充分考慮自身工作實際和發展需求的基礎上,主動減免部分經營困難會員企業尤其是受疫情影響生存困難民營中小微企業的會費和其他收費項目,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二)降低一批收費。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指導行業協會商會在統籌考慮會員企業經營狀況、承受能力、行業發展水平等因素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勤儉節約辦會意識,力所能及壓縮自身費用支出成本,主動降低一批盈餘較多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切實防止過高收費。

(三)規範一批收費。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會費收取標準和程序的監督檢查力度,配合發展改革等部門持續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合理設定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指導督促行業協會商會按照《通知》要求調整和規範一批收費項目,進一步提升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規範性和透明度。

(四)查處一批收費。會同和配合市場監管等部門,進一步暢通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問題投訴舉報渠道,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反饋機制,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抽查檢查力度,集中查處一批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始終保持對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的高壓態勢。

(五)通報一批收費。通報表揚一批降低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效果明顯的行業協會商會先進典型,公開曝光一批頂風違法違規收費增加企業負擔的行業協會商會負面典型,為專項行動開展創造良好社會氛圍和工作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地民政部門要將專項行動開展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作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稅降費重大決策部署及《通知》要求的重要舉措,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提升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推動專項行動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地民政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中“五個一批”的主要任務,進一步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細化步驟安排,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各級行業協會商會在深刻認識減稅降費工作重大意義基礎上,自覺主動減免一批收費、降低一批收費、規範一批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進一步增強企業的獲得感。

(三)強化協同配合。各地民政部門要在專項行動開展過程中,主動加強與行業協會商會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及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同配合,加大信息共享和推送力度,推動各部門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履行相應監管職責,共同查處一批收費、通報一批收費,充分發揮相關部門在落實專項行動各項任務上的監管合力。

(四)加強信息報送。請各省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21年3月 5日前將負責專項行動的負責同志(處級)和聯絡員名單(附件1)報送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並於2021年10月底前將專項行動總結報告和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2)報送民政部。專項行動開展過程中的相關工作部署、進展成效、問題困難、意見建議等情況可結合工作實際及時報送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各地報送的專項行動工作成果,將納入2021年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內容。

附件:

1.報名回執表

2.工作情況統計表

民政部
2021年2月1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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