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權力減法”莫忘“監督加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09 11: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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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新華社記者 梁建強 李金紅)習近平總書記8日參加廣西團審議,在談及簡政放權時強調,既要放也要接,“自由落體”不行,該管的事沒人管了不行。這啟示我們:簡政放權工作必須更加注重提升“含金量”,著力織密民主“監督網”,確保“簡”出實效、“放”出活力。

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46項,取消評比達標表彰項目29項,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149項……兩會期間,2014年度簡政放權“成績單”受到代表委員充分肯定。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是本屆政府確定的“開門第一件大事”。一系列大刀闊斧的改革,彰顯了政府部門嚴管權力、做好“權力減法”的決心。

權為民所賦,也必須為民所用。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是正本清源、規範使用人民所賦予權力的回歸,也是激發市場活力、調動社會創造力的抓手,更是減少權力尋租、剷除審批腐敗的關鍵。

簡政放權,“減”只是方式,並非目的。切實提升簡政放權工作的“含金量”,還需更多借助“中國式民主”的制度平臺,織密公眾對於這項改革的“監督網”,進而實現改革與民意的良性互動,以“簡政”帶動“善治”,讓市場和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制約和監督。政府簡政放權的實踐中,也應當引入更多民主監督,多措並舉,確保放權到位、權責明晰。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公佈省級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釋放了簡政放權將逐級深入的新信號。相關部門也應確保“監督網”不缺位、顯實效。

堅持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才能讓政府在簡政放權中免於懈怠;用好制度平臺,創造更多條件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才能避免出現“自由落體”“明放暗不放”“重形式輕實效”“監管和服務虛置”等問題。

天下事,以實則治,以文則不治。織密“監督網”、築牢法治“籬笆”、遏制權力“越線”,方能切實推動“權力本位”向“權利本位”回歸,切實推動政府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責任編輯: 趙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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