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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裏土地咋用 村民有發言權

2017-02-08 07:14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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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發文,農村土地管理使用立新規
村裏土地咋用 村民有發言權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統籌安排各項土地利用活動,通過加強農村土地利用供給的精細化管理,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土部日前印發《關於有序開展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意見》,為如何管理、使用農村土地訂立了新規。

不搞強制全面推進

加強農村土地利用供給精細化管理,有利於提高農村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

國土部規劃司負責人介紹,我國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為國家、省、市(地)、縣、鄉(鎮)級。雖然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對農村各項土地利用活動進行了安排,但由於比例尺較小、內容安排相對粗疏,一些地區需要通過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進一步細化、規範農村各項土地利用活動。

當前,農村情況複雜多樣,發展不平衡,資源分佈不均,需求有緩有急。開展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要充分考慮上位規劃定位是否明確、村兩委班子是否團結、基礎條件是否良好、村民意願是否強烈、規劃編制經費是否有保障等因素。因此,編制工作要因需而為,不宜強制全面推進。

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土地整治和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保護的地方,應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其他地方要明確推進時間表,結合實際有序開展。

此外,鼓勵各地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等總體部署,以村土地利用規劃為依據,在控制農村建設用地總量、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前提下,加大力度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允許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建設用地,重點支持農村産業發展;有序推進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開展;優先安排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指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指標;用好土地綜合整治平臺,引導聚合各類涉地涉農資金,整體推進山水林田湖村路綜合整治。

村民擁有主體地位

該負責人強調,要堅持村民主體地位,切實保障村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讓村民真正參與到規劃編制各個環節。

為此,意見明確了工作流程:通過實地踏勘、入戶調查等方式摸清村域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各類資源利用狀況,了解村民實際需求和發展願景;在規劃成果編制中充分考慮村民意願,合理安排各類用地規模、佈局和時序;規劃成果要通過徵詢、論證、聽證、公示等多種途徑,充分聽取村民意見和建議;規劃成果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後,納入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法定程序報批。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還明確鼓勵大中專院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各方面青年志願者,為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提供志願服務。

為嚴格村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管理,村莊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各項土地利用活動,須按照村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隨意突破或修改。確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規劃的,應制定規劃修改方案,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記者 朱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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