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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2017-05-13 19:15 來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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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省“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提高政務服務質量與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推進數據共享,打通信息孤島,推行公開透明服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改善營商環境,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共享“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規劃。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設施,加強集約化建設,推動各級政務服務網與本地自有業務系統整合,促進條塊聯通,實現政務信息資源互通共享、多方利用。

2.堅持問題導向。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著手,簡化優化辦事流程,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提供渠道多樣、簡便易用的政務服務。

3.堅持協同發展。加強協作配合和工作聯動,明確責任分工,實現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整體推進,做好制度銜接,為“互聯網+政務服務”提供制度和機制保障。

4.堅持開放創新。鼓勵先行先試,運用互聯網思維,創新服務模式,拓展服務渠道,開放服務資源,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構建政府、公眾、企業共同參與、優勢互補的政務服務新格局。

(三)工作目標。

2017年底前,完善優化江西政務服務網,實現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政務服務標準化、網絡化水平顯著提升。2020年底前,實現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建成覆蓋全省的整體聯動、部門協同、數據共享、一網辦理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大幅提升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讓政府服務更智慧,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主要任務

(一)規範網上服務事項。

1.制定政務服務事項標準。按照“同一事項、同一名稱、同一標準、統一編碼”的要求,結合國務院審改辦、國家標準委聯合下發的《關於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的通知》(審改辦〔2016〕4號)精神,制定全省統一的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具體辦事服務事項標準,規範事項名稱、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諮詢投訴渠道等要素,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編碼管理。(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政府法制辦、省發改委。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

2.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各地、各部門要依據職能,按照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對本地區、本部門前期已梳理完成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全面細化完善,編制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完善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列明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注意事項等,明確需提交材料的名稱、依據、格式、份數、簽名簽章等要求,並提供規範表格、填寫説明和示範文本。除辦事指南明確的條件外,不得自行增加辦事要求。為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供無差異、均等化的政務服務奠定基礎。(責任部門:省編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

3.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信息。各地、各部門要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網和實體政務大廳,集中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目錄,重點是與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序,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仲介服務事項清單、仲介機構名錄等信息,並實行動態調整,確保信息內容準確一致。(責任部門: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

1.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凡與企業註冊登記、年度報告、變更登出、項目投資、生産經營、商標專利、資質認定、稅費辦理、安全生産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以及與居民教育醫療、戶籍戶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都要推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做到“應上盡上、全程在線”。凡是能實現網上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不得要求到現場辦理。(責任部門: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2.推行網上承諾辦理機制。結合“信用江西”建設,以用戶實名制為前提,依託江西政務服務網,推行網上承諾辦理機制。實名認證的用戶,簽署材料真實承諾書後,可通過江西政務服務網提交電子材料進行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用戶在事項辦理過程的行為,納入省公共信用系統管理,涉及違法違規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3.優化網上服務流程。簡化優化政務服務事項網上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流程,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縮短辦理時限,降低企業和群眾辦事成本。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予以取消;凡是能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重復提交;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單位重復提供。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開展在線填報、在線提交和在線審查。積極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開展網上驗證核對,避免重復提交材料和循環證明。建立網上預審機制,及時推送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實行一口受理、網上運轉、並行辦理、限時辦結。(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政府法制辦、省編辦。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三)規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

1.完善優化政務服務網。進一步完善優化江西政務服務網功能,加快推進省市縣縱向到底、部門間橫向到邊的互聯互通,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同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查詢辦理進程和結果;建設全省統一的實名身份認證系統,實現政務服務一站式登錄、申請、諮詢、反饋,實現各業務應用系統間跨域單點登錄、單點退出。(責任部門:省發改委。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建設全省政務服務統一支付平臺,開展在線支付服務,實現非涉稅行政收費以及公共服務收費網上支付。(責任部門: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積極推進政務服務網向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延伸,實現全省政務服務事項一張網受理、辦結、反饋,做到“建好一張網、辦成所有事”。(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2.建設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逐步整合我省已有的政務服務事項梳理系統、網上審批系統、綜合電子監察平臺等跨部門政務服務業務系統,建設集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監督、考核為一體的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由政務服務網申報、管理平臺調度、業務系統辦理和政務服務網反饋。(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3.建設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和開放平臺。按照國務院印發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制定《江西省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規範》,編制省、市、縣三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明確政務信息資源的分類、責任方、格式等。(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依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升級改造統一政務數據共享交換系統,構建全省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積極推進全省電子證照系統建設,實現橫向各部門、縱向各層級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充分共享,集中匯聚形成政務服務事項庫、辦件信息庫、社會信用等業務信息庫以及人口、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等基礎信息庫。依託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府數據開放平臺,依法有序推進政府部門和公用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數據資源開放,鼓勵公眾、企業和社會機構開發利用政府數據資源,為各級政府及部門把握和預判公眾辦事需求,提供大數據分析和決策支持服務。(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政府辦公廳、省工信委。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4.規範政務服務業務系統建設。儘快完成升級改造後的全省統一網上審批系統在市、縣兩級的部署和上線工作。加快推動各部門現有業務系統與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管理平臺以及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對接,凡未按時完成對接任務的,財政部門不得繼續安排系統運維經費;凡涉及政務服務部門業務系統建設、改造的設計方案中未包含對接方案的,不得予以立項;凡項目完工驗收前未完成對接工作的,不得進行驗收付款。(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四)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的政務服務。

1.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江西政務服務網融合發展。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需要,加快推進實體政務大廳向江西政務服務網延伸,整合業務系統,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形成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相輔相成的政務服務新模式。積極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和審批辦理職權全部進駐實體政務大廳,實現“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在政務大廳與部門之間來回跑的問題。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機構要加強單位進駐、事項辦理、流程優化、網上運行的監督管理,推動政務服務陽光規範運行。積極運用第三方平臺,與政務服務網和政務實體大廳緊密配合,開展預約查詢、選擇仲介、證照寄送等創新性、多樣化的便民服務,為群眾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讓群眾盡享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平臺融合發展的成果。(責任部門: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2.建立健全登記賦碼和政務服務評價制度。登記賦碼是指辦事群眾按要求在江西政務服務網和實體政務大廳服務窗口錄入信息、提交材料,由政務服務管理平臺統一賦碼進行管理。登記賦碼是事項辦理的身份憑據,伴隨事項辦理全過程,是事項辦理統計、監管、督查的重要依據。登記賦碼結果即為網上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構建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評價體系,將政務服務網滿意度評價體系與實體政務大廳政務服務評價體系相結合,鼓勵和引導群眾分享辦事經驗,開展滿意度評價,不斷研究改進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3.推動江西政務服務網向基層延伸。逐步將政務服務網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做好政策諮詢和辦事服務,重點圍繞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保障、社會救助、扶貧脫貧等領域,逐步推行上門辦理、免費代辦等服務模式,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便捷的綜合服務。加快推行網上政務服務向邊遠貧困地區延伸,實現“互聯網+政務服務”在基層全覆蓋。(責任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五)夯實網上服務支撐基礎。

1.深化全省政務雲平臺建設及應用。依託全省電子政務網絡和政務雲平臺,整合現有分散的數據中心,制定各級數據中心整合方案,推動部門新建和已有的依託政務外網運行的電子政務系統向各級政務雲平臺集中部署、遷移。完善政務雲平臺安全防護體系,建設省級政務雲異地災備平臺。(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財政廳。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2.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應用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和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加強統籌,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務型政府。匯聚城市人口、建築、街道、管網、環境、交通等數據信息,建立大數據輔助決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構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務體系,在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法律服務等領域,積極發展民生服務智慧應用,向城市居民、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提供更方便、及時、高效的公共服務。提升電力、燃氣、交通、水務、物流等公用基礎設施智慧化水平,實行精細化運行管理。做好分級分類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工作,及時評估工作成效,發揮創新引領作用。抓好新餘、上饒、鷹潭市信息惠民試點工作,初步實現政務服務“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逐步向全省推廣。(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3.建立健全制度標準規範。加快清理修訂我省出臺的不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政府規章和有關規定,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明確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的法律效力,著力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服務流程合法依規、群眾辦事困難重重”等問題。(責任部門: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辦公廳。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按照國家“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及時調整完善我省政務服務平臺架構,以及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政務雲、大數據應用等標準規範和數據接口,適應對接全國統一政務服務平臺的需求。(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政府辦公廳。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4.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向鄉村延伸。建設暢通高效、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網絡基礎設施。將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地方城鄉規劃,實現所有設區城市光纖網絡全覆蓋,推進農村地區行政村光纖通達和升級改造。儘快建成一批光網城市,實現第四代移動通信網絡(4G)覆蓋行政村及以上地區,80%以上的行政村實現光纖到村。提升骨幹網絡容量和網間互通能力,大幅降低網絡資費水平。(責任部門: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發改委,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5.加強各級政府網站信息安全建設。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健全“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保障體系,明確政務服務平臺的安全責任,開展等級測評、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等工作,建立各方協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範、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機制,加強對政務服務業務應用系統的安全監控。提高政務服務業務應用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查補安全漏洞,做好容災備份。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大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數據的保護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撐保障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責任部門:省工信委、省網信辦、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三、組織保障

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向深入的關鍵環節,是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確保各項任務落地生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對建設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分管領導要具體督促協調,常抓不懈。各級政府要明確工作機構、人員和職責,建立政務服務部門、信息化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分工明確、協調有力的工作機制;政府辦公廳(室)要牽頭負責、統籌推進、監督協調和指導本地區、本部門“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編制、法制、發改、財政、工信等牽頭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督促指導,開展督查評估,落實好各項工作;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推動相關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考核監督。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納入省直部門績效考核和市縣科學發展綜合考評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列入重點督查事項,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和成效。充分發揮專家評議、第三方評估、群眾評議等作用,通過模擬辦事、隨機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務情況,匯聚眾智改進服務。在政府門戶網站設立曝光糾錯欄目,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在辦事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反饋處理結果。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對綜合評價高、實際效果好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通報,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三)注重培訓推廣。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納入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定期組織開展培訓。把面向公眾辦事服務作為公職人員培訓的主要內容,有效提升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建設一支既具備互聯網思維與技能又精通政務服務的專業化隊伍。積極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建立交流平臺,加強業務研討,分享經驗做法,共同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做好宣傳推廣和引導,方便更多群眾通過網絡獲取政務服務,提高“互聯網+政務服務”的社會認知度和群眾認同感。

(四)加強經費保障。統籌全省信息化項目資金,重點支持全省統一部署的“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平臺的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全省各級政務服務網、網上審批系統、政務雲平臺等電子政務網絡平臺運行維護。各地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為本級“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和運營管理提供經費保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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