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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 全面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2019-01-29 10:57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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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 全面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實施《關於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意見》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7號,以下簡稱《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流動管理司負責人就有關內容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制定《意見》的背景是什麼?

人才是第一資源,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是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的重要保障,是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任務,是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破除妨礙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體制機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讓各類人才的創造活力競相迸發、聰明才智充分涌流。”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創新人才流動機制,打破戶籍、身份、學歷、人事關係等制約,促進城鄉、區域、行業和不同所有制之間人才協調發展,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政府工作報告等中央一系列政策文件都對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問題作出明確部署和要求。

市場是人才流動的主渠道,完善市場機制是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重要基礎。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不斷完善,人才流動日益活躍,已經實現從統包統配的計劃分配向市場化配置人才資源的根本性轉變,取得了顯著成效。2017年,人力資源市場共幫助2.03億人次實現就業和流動,為3190萬家次用人單位提供了人力資源服務。但同時,人才流動配置機制尚不健全,妨礙人才順暢流動的體制機制性弊端尚未根除,人才無序流動的問題仍然存在,不利於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決策部署,切實發揮市場作用破除妨礙人才流動的各類障礙和制度藩籬,不斷解放和增強人才活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和反復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意見》。

二、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指導思想是什麼?應當堅持哪些原則?

《意見》提出,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人才工作的總體要求,圍繞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為目標,以健全人才流動配置機制為重點,以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保障,加快建立政府宏觀調控、市場公平競爭、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服務的人才流動配置新格局,努力形成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局面,讓各類人才的創造活力競相迸發,聰明才智充分涌流。

《意見》強調,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要堅持五條原則,一是堅持黨管人才,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密切聯絡群眾優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人才流動配置工作的領導,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人民的偉大奮鬥中來。二是堅持服務發展,始終把服從服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作為人才流動配置工作的首要任務,牢固樹立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意識。三是堅持市場主導,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四是堅持政府促進,樹立正確的人才政績觀,進一步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加快建立完善人才流動配置宏觀調控機制,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五是堅持規範有序,堅持正確的人才流動導向,強化人才誠信意識、自律意識,引導人才依法依規良性有序流動。

三、《意見》主要有哪些內容?

《意見》針對人才流動領域存在的流動配置機制不健全、市場決定性作用發揮不充分、體制機制性弊端有待破除、服務體系不完善、流動秩序不規範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針對性地從四個方面提出十六條政策措施。

在健全人才流動市場機制方面,為解決城鄉和區域市場分割、市場供求主體不到位等問題,提出三條措施,充分發揮市場在實現人才流動中的主渠道作用。一是健全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二是完善人才市場供求、價格和競爭機制,三是全面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

在暢通人才流動渠道方面,為解決人才跨所有制、跨行業、跨部門流動不暢,人才資源分佈不合理等問題,提出四條措施,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一是健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才流動機制,二是暢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動渠道,三是完善人才柔性流動政策,四是構建更加開放的國際人才交流合作機制。

在規範人才流動秩序方面,為解決基層流動導向力度不足、人才流動不規範等問題,提出五條措施,促進人才良性有序流動。一是強化人才流動的法制保障,二是引導鼓勵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三是深化區域人才交流開發合作,四是維護國家重點領域人才流動秩序,五是建立完善政府人才流動宏觀調控機制。

在完善人才流動服務體系方面,為解決人才流動服務體系不健全、服務供給不足、信息不暢通等問題,提出四條措施,為人才流動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保障。一是推進人才流動公共服務便民化,二是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三是創新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編制發佈制度,四是優化人才流動政策環境。

四、《意見》主要提出了哪些創新性舉措?

《意見》提出多項創新性政策措施,含金量很高,有很強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一是深化人才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産業發展、轉型升級與人才的供求匹配機制。二是暢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動渠道,完善吸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優秀人才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途徑。三是建設全國統一的人才資源大數據平臺,建立人才需求預測預警機制,創新編制急需緊缺人才目錄。四是明確“堅決防止人才無序流動”的政策導向,強化人才流動的合法性和合規性。五是明確了國家重點領域人才流動的政策規定,規定國家重點領域人才和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才流動須經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六是制定新時代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七是企業吸引優秀人才開展重大産業關鍵共性技術、裝備和標準研發,引才所需費用可全額列入經營成本。

五、如何做好《意見》貫徹落實?

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做好四項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在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領導下,在中央組織部指導下,統籌推進人才流動配置各項工作,確保各項任務落實。二是完善政策措施,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制定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落實意見,堅決清理妨礙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三是狠抓督查落實,針對重點任務、重點舉措,明確督查重點,及時跟蹤問效。四是強化宣傳引導,樹立正確人才流動導向,形成全社會關心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圍,引導廣大人才主動投身到黨和國家的偉大奮鬥中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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