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公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2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

城市總體規劃
明確定位和發展重點 繪就建設藍圖

  城市總體規劃是引導和調控城市建設,保護和管理城市空間資源的重要依據和手段,在指導城市有序發展、提高建設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現將國務院和國務院辦公廳批復的部分城市總體規劃匯總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淮北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國辦函〔2006〕90號)

  淮北市是安徽省東北部地區的中心城市,國家重要的能源城市。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淮北市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大力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調整産業結構和佈局,依託淮北市豐富的礦産資源和能源工業優勢,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和第三産業。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鶴崗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國辦函〔2006〕88號)

  鶴崗市是黑龍江省東北部地區的中心城市之一,國家重要的能源城市。按照國家關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戰略的要求,注意完善城市的功能和佈局,搞好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依託鶴崗市豐富的礦産資源和能源工業優勢,大力發展商貿、旅遊等其他産業。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大同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國辦函〔2006〕81號

  大同市是山西省北部地區的中心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能源城市。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籌做好大同市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堅持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注意完善城市的功能和佈局,搞好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依託大同市豐富的礦産資源和能源工業優勢,大力發展其他産業。

  國務院關於寧波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06〕69號)

  寧波市是我國東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長江三角洲南翼經濟中心,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寧波市的建設與發展要遵循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産業結構和佈局,充分發揮港口和對外貿易口岸的優勢,發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物流業,不斷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寧波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設施完善、生態良好,具有國際港口和江南水鄉特色的現代化城市。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株洲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國辦函〔2006〕65號)

  株洲市是湖南省重要的工業城市,長株潭地區重要的交通樞紐和中心城市之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籌做好株洲市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堅持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按照合理佈局、集約發展的原則,有重點地發展特色産業,不斷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功能,把株洲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態良好、環境優美,具有地方特色的現代化城市。

  國務院關於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06〕62號)

  天津市是我國直轄市之一,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天津市的發展建設,要按照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以濱海新區的發展為重點,不斷增強城市功能,充分發揮中心城市作用,將天津市逐步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科教發達、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的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張家口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國辦函〔2004〕18號)

  張家口市是冀西北地區中心城市。
  城市規劃區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適當調整用地佈局,逐步形成由中心城區(橋東、橋西城區)和宣化城區、下花園城區組成的組團式用地佈局結構。

  國務院關於大連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04〕9號)

  大連是我國北方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和港口、旅遊城市。大連市的城市建設與發展要遵循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充分發揮港口、海洋資源和科研等優勢。通過科技進步和産業結構優化,提高經濟整體素質和效益,不斷完善城市功能,把大連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佈局合理、功能完善、環境良好、風景優美的現代城市。

  國務院關於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03〕117號)

  長沙市是湖南省省會,長江中游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在城市規劃區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合理利用山體和河流等自然分隔,形成由主城區(包括中心城區、河西新城、星馬新城)和暮雲、撈霞、高星、含浦等組團組成的“多中心、分散組團式”城市佈局。要控制中心城區發展規模,有序引導人口和産業向周圍組團轉移,疏解人口密度,促進城市平衡發展。

  國務院關於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03〕101號)

  蘭州市是甘肅省省會,西北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在城市規劃區內,實行統一的規劃管理。主城區要按照“帶狀組團分佈,分區平衡發展”的佈局原則,逐步形成“一河、兩城、七組團”的城市結構。舊城改造與新區開發要統一規劃、合理佈局、配套建設、綜合發展,舊城區要控制開發強度,進行産業結構調整,改善城市環境;由雁灘、迎門灘、崔家大灘和馬灘所組成的新區要注意環境保護,疏解舊城區人口密度,促進城市平衡發展。

  國務院關於桂林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03〕78號)

  桂林市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旅遊城市,桂北地區的中心城市。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是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
  在城市規劃區內,實行統一的規劃管理。主城區要按照“多中心、分散組團式”進行佈局,嚴格控制舊城的開發強度。城市建設主要是向西發展,適度發展東部組團,控制向北擴大。

  國務院關於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03〕55號)

  汕頭是經濟特區,東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粵東中心城市。
  適當調整主城區佈局,逐步形成“一市兩城、多組聯片”的城市佈局,疏解舊城人口密度,逐步有序地發展新城區。

  國務院關於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03〕48號)

  珠海是經濟特區,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東南沿海重要的風景旅遊城市。
  主城區由中心城區(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區)和南灣城區(包括南屏、灣仔、洪灣等片區)組成。中心城區以發展第三産業為主,繼續按照《總體規劃》的要求疏散部分工業;南灣城區以發展第二産業為主。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阜新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國辦函〔2003〕45號)

  阜新市是遼寧省西北部地區的中心城市。阜新市要繼續加大經濟轉型的力度,搞好産業結構調整,重點向現代農業轉型,發展現代服務業。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黃石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國辦函〔2003〕37號)

  黃石市是長江中游重要的工業基地之一,鄂東地區中心城市。
  在城市規劃區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適當調整城區佈局,逐步形成以主城區為中心,羅橋新城、鐵山、下陸、西塞、河口為外圍組團的結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保定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國辦函〔2003〕36號)

  保定市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冀中地區中心城市。
  到2010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90萬人以內;到2020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15萬人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