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危房改造管理、規範績效評價工作、提高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使用效益,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了《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辦法(試行)》。三部委每年度將依據該辦法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落實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及中央下達任務情況進行評價。
辦法規定,績效評價內容包括資金安排和政策措施等投入情況,工程實施、監督管理和電子檔案等過程情況,工程進度和質量安全等産出情況,農戶滿意度和信息公開等效果情況以及完成檢查任務情況等。具體評價指標由三部委每年根據年度政策和工作重點等實際情況確定。
績效評價的主要流程是,以各地抽調人員為主組成的檢查組,負責績效評價的相關數據收集、現場檢查和有關指標的考核評分工作。三部委負責組織人員對各檢查組提交的報告進行復核。住房城鄉建設部依託其農戶檔案信息系統、日常統計管理記錄等,對績效評價工作提供必要的數據支持。績效評價結果産生後,三部委聯合公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得分及排名情況。
據了解,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三部委安排下一年度各地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及資金的重要參考因素。(記者 彭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