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産權局 
  • 網民謝志鵬説 : 總理好,當前商標局規定:公司地址變更後,所有商標要跟著變更。一般公司裏都有很多商標,自己不懂,只能請人變更,費用為每個商標1000元,給企業帶來很多麻煩和費用。
  • 國家知識産權局答網民: 辦理商標註冊人地址變更是為了保障商標註冊人在遇到無效宣告或者三年不使用撤銷等案件時,能夠收到商標局發送的相關通知文件,及時進行答辯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變更商標註冊人地址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並將其全部註冊商標一併變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九十七條之規定,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繳納費用。申請人通過委託代理機構辦理地址變更申請的,額外産生的委託代理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查看全文>>
  • 網民華銘説 : 我覺得國家知識産權局在專利審查方面存在幾個問題。一是專利審批時間過長。過去實用新型專利審批時間7個月,現在定為14個月,發明專利3年。二是審批數量規定百分比。應改為符合專利條件批准,不符合不批,不設比例。三是審批制度規定同一專利項目申報,如已獲得實用新型專利,審批發明專利前必須放棄實用新型專利,即實用新型專利作廢。應改正為:對兩種形式專利接連申報的專利技術項目,審批發明專利前,對已獲得實用新型的專利不作廢,保留專利權,如果發明專利獲批准,則實用新型自動作廢,保留一個專利權。發明專利審批如沒得到,還有實用新型專利。四是專利審查員審批能力有限,特別是在對發明專利進行審核中。例如在一個技術中採用了普通技術,則整個技術全否定。現今很多技術是複合而來,不可能完全創新,應看關鍵技術是否創新。
  • 國家知識産權局答網民: 為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具體部署要求,我局正在全面開展專利審查提質增效工作,多措並舉,全力壓減審查週期。國家知識産權局在開展專利審查工作中,是嚴格以《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審查指南》為審查標準和依據的,對於符合授權條件的專利申請予以授權,對於不符合授權條件的專利申請予以駁回,著力確保授權有理、駁回有據、客觀公正、標準統一,並未對審批數量規定百分比。《專利法》第九條的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該條給出了處理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的方法。國家知識産權局一直採取多種措施,不斷加強專利審查員的審查能力建設,幫助審查員準確站位所屬領域,及時了解和掌握所屬領域的技術發展動態,促進審查員的審查能力全面提升。 查看全文>>
  • 網民意之林説 : 現在都在提倡萬眾創新,而商標則是産品流通中的名片。在政府各部門相應中央號召簡化創業程序的同時,商標的註冊過程能否提速呢?信息化過程中,商標審批似乎還處於信息原始社會似的,過程漫長低效。
  • 國家知識産權局回復: 2017年11月14日,原工商總局正式印發《關於深化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 切實提高商標註冊效率的意見》,在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完善商標審查體制機制,聚焦國際領先水平,促進商標審查質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在商標註冊申請量高速增長的情況下,進一步縮短商標審查業務週期,明確提出在2018年底前將商標註冊審查週期進一步縮減至6個月。 查看全文>>
  • 網民David説 : 現在企業註冊商標非常難,商標審核完全是主觀人為的判斷,公平公正性很難保證;滋生腐敗,商標註冊審核人員可以利用職務便利,主觀駁回,並將信息提供給商標註冊公司,或者以他人名義註冊一個商標仲介公司,從中牟利。建議商標註冊實現企業或個人可以通過網絡提報審核,升級商標註冊系統,減少人為因素的審核批復。
  • 國家知識産權局回復: 為了防範權力尋租,我們一方面由計算機系統將商標註冊申請隨機分配給審查員,另一方面每日開展審查工作質量“雙隨機抽檢”。對在抽檢以及質量投訴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我局積極採取合法有效手段予以糾正。 查看全文>>
  • 網民高進説 : 我們國家的商標申請流程週期長且極為不便,商標局網站開啟緩慢,查詢不便且數據更新滯後,希望可以進一步對商標申請和商標局網站進行優化,以便於創業、創新工作地進一步落地。
  • 國家知識産權局回復: 建議用戶通過以下方式解決訪問限制問題:一是如用戶安裝了第三方查詢軟體或插件,請關閉第三方查詢軟體或插件,清除瀏覽器緩存並在1-3小時後重新嘗試訪問;二是如長期存在無法訪問的情況,請聯絡您的網絡服務供應商,更換公網IP地址。 查看全文>>
  • 網民wdbb説 : 普通信件沒人把它當回事,傳達處很容易就丟了。如果剛好是休息日,郵政派送人員基本上打一次電話無人接聽,就會直接退回——實際上騷擾電話太多,正常人平時也很少接陌生電話。無論是丟失還是退回,對申請人都是巨大的風險與麻煩。按規定,輕則要為了複印一份駁回意見跑趟北京,重則錯過答辯期商標無效。又由於商標局的諮詢電話1個月難得打通一次,申請人容易長期處於焦慮狀態。不難想象,這有多麼折磨人。在互聯網時代,商標局用普通信件寄文件,既低效又造成不小的資源浪費。
  • 國家知識産權局回復: 2018年已經選定500家商標代理機構作為電子發文試點,目前,電子發文試點工作運行良好,大幅縮短了文書送達時間,切實提高了發文準確投遞率,獲得了試點單位的高度認可;2018年下半年,我局將進一步實現對所有網上申請業務進行電子發文。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