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 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22日對外發佈了《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所涉及的術語界定、定罪量刑標準、單位犯罪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
這一司法解釋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這個總共9條的司法解釋重點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具體含義;二是明確了“以轉移財産、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認定標準;三是明確了“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認定標準,特別對行為人逃匿情形下“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的內涵作了規定,以便於司法實務操作;四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數額較大”、“造成嚴重後果”的認定標準作了解釋;五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從寬處罰情形,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刑法的威懾和教育功能,充分維護勞動者權益;六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報酬罪的主體範圍、單位犯罪等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人介紹,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這個司法解釋,旨在加大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打擊力度,解決辦理該類刑事案件所面臨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以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
六部門聯合督察組赴有關省市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
筆者近日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目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已進入關鍵階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六部門派出聯合督察組赴有關省市對當地開展專項檢查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據介紹,專項檢查分3個階段進行:一是宣傳及自查階段(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二是執法檢查階段(2012年12月2日至2013年1月25日),三是分析總結階段(2013年1月26日至31日)。 >>>詳細閱讀
十二部門部署做好保障春節前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1月11日,人社部、發改委、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國資委、工商總局、全國總工會12部門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對做好保障春節前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動員部署。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出席會議並講話。
尹蔚民指出,工資是勞動者的勞動所得,是勞動者及其家庭生活的基本來源。解決工資拖欠問題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社會穩定大局,也事關政府的公信力。近年來,在各地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仍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隨著春節臨近,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任務更加艱巨。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做好這項工作作為當前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舉措,從保障改善民生、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的高度出發,切實抓緊抓好。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