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審議並原則通過《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草案)》、
《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草案)》
和兩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實施方案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草案)》、《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草案)》和兩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實施方案。
會議認為,經過十多年的改革和發展,我國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明顯加強,上市公司質量不斷提高,投資者結構逐步改善,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市場運行機制改革不斷深化。資本市場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增強了經濟發展的活力。會議指出,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資本市場建立發育時間還不長,許多方面不夠成熟,亟待完善,構建透明高效、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運行安全的資本市場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深化對資本市場發展和運行規律的認識,繼續強化基礎性制度建設和市場監管,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推動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會議決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和《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會議指出,“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體産品”和“極大規模集成電路製造裝備及成套工藝”兩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是二十一世紀信息戰略高技術的發展重點。要通過專項的實施,逐步實現核心電子器件的國産化,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端通用芯片和基礎軟體研發與産業化體系;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集成電路製造成套先進工藝與所需新材料技術,帶動裝備製造業和材料産業的發展,促進産業結構調整,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會議認為,以上兩個重大專項經過科學、民主、嚴格的論證,已基本成熟,具備啟動實施的條件,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進一步完善方案,抓緊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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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組成,由總理召集和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一)討論決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二)討論法律草案、審議行政法規草案;(三)通報和討論其他重要事項。國務院常務會議一般每週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國務院工作規則》
國務院常務會議
(2008年3月-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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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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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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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當前經濟形勢,安排部署下階段經濟工作。>>> |
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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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並原則通過《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 |
20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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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草案)》。>>> |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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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扶持農業生産的政策措施,討論並原則通過《國務院2008年工作要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修訂草案)》。>>> |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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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國務院開始全面履行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