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覆蓋全球 海外難逃“法外” 新華社北京7月23日電(記者 烏夢達、陳菲)7月22日,公安部再次部署了代號為“獵狐2014”的行動,掀起了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的強大攻勢,這是今年以來我國開展境外追逃風暴的又一記重拳。 今年以來,在中紀委的協調組織下,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人民銀行等多部門將打擊外逃貪官提上新的高度,吹響了中國境外反腐追逃的衝鋒號,讓境外不再是貪官的“避罪天堂”。 有關人士披露,目前有關部門不斷加大外逃嫌疑人的信息完善程度,“已經有相當一批嫌疑人的動向被掌握,犯罪嫌疑人落地海外就告平安的妄想已經難以實現。” 2014中國掀起反腐追逃風暴 力度前所未有 公安部7月22日通報,自2008年以來,全國各級公安機關先後從54個國家和地區抓回經濟犯罪嫌疑人730余人。而最高人民檢察院2014年在全國兩會上所作的工作報告指出,2013年會同有關部門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繳贓款贓物計101.4億元。 今年1月,中央領導指出,要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給妄圖外逃的腐敗分子以震懾。此後公佈的中央紀委內部機構調整中專門加強了相關機構改革的力度,將外事局與預防腐敗室整合為國際合作局。 3月,最高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的通知》,強調建立和完善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信息數據庫,無論犯罪嫌疑人逃到哪,也無論逃了多長時間,檢察機關都要堅持不懈地將他們緝捕歸案,決不允許任何人逍遙法外。 5月,中央紀委會同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央行等部門召開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座談會。 7月,公安部召開會議,部署針對“獵狐2014”行動,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 有關專家指出,在我國具體負責海外追逃的主要部門是紀委檢察和公安機關,同時還涉及國安、外交、央行等。其中,檢察機關主要負責職務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公眾常説的“貪官”,其犯罪多涉及國有資産和機密;而公安機關經濟偵查部門主要負責經濟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工作,犯罪多是合同詐騙和公司職務侵佔。如被抓捕歸案的廈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美女老闆”上海泛鑫保險控制人陳怡等。 “今年以來,在中央紀委的協調指揮下,所有涉及部門通力協作,規模和力度前所未有,既回應了百姓的訴求,也對貪官帶來巨大震懾。”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 掌握外逃路線 實現“甕中捉鱉” 目前,有關機關不斷加大外逃嫌疑人的信息完善程度。涉嫌數千萬元合同詐騙和上億元債務擔保的浙江永康女老闆俞優靜2014年2月卷款外逃至非洲。因為涉及大量民間借貸和債務,僅銀行貸款就高達上億元,其潛逃在當地引起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安機關通過緊密調查,于6月30日緊急派遣工作組前往烏干達,當晚在恩德培機場將俞優靜抓獲。7月20日,一同潛逃的其母俞尼圭也被從非洲押解回國。 辦案人員介紹,相比一般的刑事犯罪,涉及經濟犯罪的外逃往往更具主動性和長期性。一般要經過轉移資産——家屬先行——準備護照——猛撈一筆——辭職或失蹤等一系列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家屬先行、頻繁出國、賬戶資金異動等都可能是明顯的標注信號。 2013年,被稱為最美老闆的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在策劃壽險産品變造為固定收益理財産品大肆銷售“龐氏騙局”暴露後,為躲避追蹤,精心設計了自以為隱秘的出境逃亡路線:2013年7月24日,陳怡從上海飛至香港,在港停留5天后飛往韓國,短暫停留後當晚飛往斐濟。 在她失蹤後,有關部門接到報案,很快就摸清了她的出逃軌跡。公安機關向190個國際刑警成員國發佈協查通報。“紅色通緝令”發佈僅過了60小時,輾轉萬里跑到太平洋小島的陳怡就被公安機關抓獲,此時,她剛剛獲得瓦努阿圖身份證、準備乘機前往他國。 在斐濟機場出入境關口遇到前來逮捕她的民警時,陳怡一臉驚詫:“從上海到斐濟,遠隔萬里,沒想到這麼快就找到我們了。” 織密制度天網 源頭清理“碩鼠”外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認為,貪官外逃問題不僅導致巨大財産損失,也嚴重損害了司法公正和人民切身利益,在加強追逃的同時,更要堵住貪官碩鼠可鑽之“空”。 事實上,紮緊“制度籬笆”建立防腐、追腐的立體式天網,實現全方位圍剿,目前已經取得實質性進展。 今年以來,中組部等有關部門連連下文,《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對於領導幹部財産的申報更加嚴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明確黨政機關、國企、事業單位等5類重點崗位的裸官需要清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也明確裸官不得列為考察對象“裸身提拔”。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張緊跟表示,裸官易腐,貪官易裸,成為外逃貪官“預備隊”,有關部門治理裸官的“組合拳”是懲防並舉的釜底抽薪一招。 專家指出,跨國腐敗是一種全球化病毒。中國1984年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加強抓捕外逃腐敗犯罪嫌疑人方面的國際合作,目前已與超過60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100多項各類司法協助條約,目前中國仍在繼續加強國際合作,加強打擊跨國洗錢犯罪活動,從根本上切斷跨國腐敗資金外逃渠道。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京平指出,2013年1月施行的《刑事訴訟法》中專門增設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境外在逃嫌疑人在國內外的贓款贓物都可向法院提起沒收、查封、凍結或扣押,並通過國際刑事司法協助,請求相關國家承認和執行我國裁決。 “通俗來説,由於沒有缺席審判,以往沒抓到外逃貪官,其違法所得難以及時追繳,而現在即便其將贓款贓物轉移到國外,也將難以躲避。”黃京平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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