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改組函〔2014〕38號 各中央企業: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核實棚戶區底數和2015-2017年改造規劃編制情況的通知》(建辦保函〔2014〕471號),要求進一步核實棚戶區底數,編制2015-2017年改造規劃。為做好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要高度重視,督促所屬企業積極與企業所在地市、縣政府相關部門對接,確保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棚戶區納入所在市、縣項目庫。 二、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要做好與省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銜接,核實本集團所屬企業棚戶區納入各省(區、市)項目庫情況。在此基礎上,按要求認真匯總編制《中央企業棚戶區摸底調查和2015-2017年改造規劃項目庫》(附件4)和《中央企業棚戶區摸底調查和2015-2017年改造規劃分省匯總表》(附件8)。 三、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對經反復溝通仍未能列入各省(區、市)棚戶區項目庫的棚戶區情況,要進行匯總分析,並説明與地方溝通情況、未列入項目庫原因等,一併報送我委和國家有關部門。 四、經認真核查,所屬企業確無棚戶區改造任務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要將情況書面函告我局。 聯 係 人:史曉東 張宏丹 電 話:010-63193089 010-63193927 附件:關於核實棚戶區底數和2015-2017年改造規劃編制情況的通知 國資委改組局 2014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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