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落實和調整戶籍管理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居住證制度,加快建設和共享自治區實有人口信息系統,逐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醫療衛生、基本養老、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實施意見》要求,科學制定人口發展戰略,合理引導農(牧)業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轉移,有序推進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新疆人口合理分佈,逐步推動城鎮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逐步推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 在進一步落實和調整戶籍管理政策方面,新疆將全面放開縣級市市區、縣級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的落戶限制,放寬租賃房屋(含實際居住地)落戶政策,南疆實行更加寬鬆的落戶政策,並控制烏魯木齊市和適度控制克拉瑪依市的人口規模。 在創新人口管理方面,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和居住證制度,解決無戶籍人員落戶並建立長效機制,推動實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實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便民聯絡卡制度,同時健全實有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實施意見》充分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合法權益,將完善農村(牧區)産權制度,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並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 根據《實施意見》,到202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範有序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記者 隋雲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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