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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臺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政策

2016-11-16 21:38 來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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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關於河南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有關人事管理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進一步激發河南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參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情,促進人才高效規範有序流動。

《通知》細化了支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聘用、工資、考核、社保等人事政策。離崗創業人員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5年內保留人事關係。人員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其參加職稱評審、崗位等級晉陞、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原單位發放基本工資,除受黨紀政紀處分、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等情況外,離崗期間的年度考核一般定為合格或以上等次,並正常調整檔案工資。離崗創業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職業年金中單位承擔部分由原單位按原渠道繳納,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與職業年金的,離崗創業時間計入原單位工作年限並連續計算工齡。離崗創業期間在企業發生工傷的,按照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除離崗創業外,還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本單位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與所在單位、服務企業簽訂協議或合同,通過挂職、參與項目合作等方式開展創新創業活動。

《通知》明確了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申辦程序,在保證用人單位自主權的同時,真正讓離崗創業政策可執行、可落地。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向所在單位進行書面申請,單位對申請人的創業打算、所選行業、創業模式等審核後作出書面決定,既保障了專業技術人員合法權益和事業單位的自主權,又從機制上防止搭政策便車、“離崗不創業”現象的發生。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離崗創業相關政策。比如,事業單位兼任管理崗位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應先辭去管理崗位職務,再申請離崗創業;離崗創業人員返回原單位工作時,如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無空缺,原單位可暫時突破結構比例聘用等,最大限度解除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開展創業創新活動的後顧之憂,促進全省事業單位人員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浪潮。(記者 劉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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