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河北:城市新建小區須同步配建養老服務設施 違規將被嚴厲處罰

2016-12-03 12:38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石家莊12月3日電(記者 齊雷傑)針對城市小區養老服務設施匱乏、老舊小區樓梯和電梯老年人使用不便等突出問題,河北省立法作出明確規定,新建居住區未同步規劃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的,將面臨嚴厲處罰。

截至去年底,河北共有1212萬多名老年人,約佔全省人口總數的16.3%。面對人口快速老齡化和居家養老服務存在的突出問題,12月2日經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明確規定,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標準設置養老服務設施。

按照條例,新建居住區應當以每百戶不低於3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統籌安排使用。老舊小區沒有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未達到配套建設指標的,按照每百戶不低於20平方米的標準,由政府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逐步進行配置。所有權、使用權屬於政府的養老服務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條例規定,未按照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的,由住建部門責令限期修建,並處應建面積所需費用總額的罰款。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還應制定計劃,推進老舊小區的坡道、樓梯扶手、電梯等適老生活服務設施的改造和安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