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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3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6-12-10 07: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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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9日電(記者 王都鵬、劉慧)中國證監會9日通報,近日,證監會依法對3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第一宗案件中,北京東方國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管某平為東方國信擬進行重大資産重組事項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秦宏偉與管某平聯絡頻繁,並控制使用“秦宏偉”“虞某悅”2個賬戶買入“東方國信”20.22萬股,獲利約199.9萬元。依據證券法,北京證監局決定沒收秦宏偉違法所得約199.9萬元,並處以約199.9萬元罰款。

第二宗案件中,東方國信董事長管某平為東方國信擬進行重大資産重組事項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秦某偉與管某平存在聯絡接觸,之後秦某偉即開始與姜艷傑頻繁通訊聯絡,並指示其公司出納向“姜艷傑”證券賬戶的三方存管銀行賬戶內轉入100萬元。姜艷傑控制使用“姜艷傑”賬戶買入“東方國信”54595股,獲利約59.3萬元。依據證券法,北京證監局決定沒收姜艷傑違法所得約59.3萬元,並處以約59.3萬元罰款。

第三宗案件中,韋承宏是西藏珠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擬向湖南智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所持青海珠峰鋅業有限公司和青海西部銦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權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韋承宏使用其本人證券賬戶買入“西藏珠峰”4000股,沒有違法所得。依據證券法,西藏證監局決定對韋承宏處以3萬元罰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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