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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創新為農業供給側改革注入新血液

2017-02-10 16: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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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10日電(記者 李延霞)寒冷的冬季,山東壽光市旺林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育苗大棚裏卻是暖意融融。“多虧農行推出的新貸款模式,我用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自家大棚産權做抵押拿到了100萬元的貸款,解決了週轉資金不夠的難題。”旺林公司負責人齊炳林説。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農村金融創新。其中包括深入推進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開展大型農機具、農業生産設施抵押貸款業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適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訂單融資和應收賬款融資業務、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等。

長期以來,由於“成本高、風險高、效益低”,農村金融服務是我國金融體系中的薄弱環節之一。尤其是隨著農業現代化進程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的需求更加旺盛,需要金融機構針對當前農村金融面臨的痛點和難點,加快創新産品與服務。

“推進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將是2017年農村金融創新的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綜合考慮可抵押期限、貸款用途、貸款風險等因素,在抵押業務模式、産品工具、風險控制和配套支持措施方面加快創新。”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表示。

金融創新,離不開基礎設施和政策環境的完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農村各類資源資産權屬認定,推動部門確權信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共享。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

董希淼表示,我國正在推進的農村各項改革,將為農村金融創新營造制度基礎和市場環境。但目前農村金融尤其是農村信用體系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農民信用意識淡薄、徵信體系建設基礎不足、金融機構的信貸門檻相對較高等。

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強化激勵約束機制,確保“三農”貸款投放持續增長。支持金融機構增加縣域網點,適當下放縣域分支機構業務審批權限。對涉農業務較多的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差別化考核辦法。落實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

其實,近年來國家不斷出臺金融支農政策,我國農村金融服務有了較大改觀,農民貸款的可獲得性不斷提高。據銀監會統計,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餘額27.6萬億元,同比增長8%。

發揮金融對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引擎作用,需要有支農機構的廣覆蓋。在強調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主力軍”作用的同時,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支持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等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立足縣域,加大服務“三農”力度;抓緊研究制定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方案;優化村鎮銀行設立模式,提高縣市覆蓋面等。

農村金融的發展,還需要政府完善“頂層設計”。董希淼認為,要建立農村金融評價指標,對積極開展農村金融服務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建立政府主導的小微信貸擔保體系,改善農村金融風險補償環境;完善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和基礎制度,構建農村徵信體系等。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一號文件還提出“積極推動農村金融立法”。董希淼表示,以法律來規範和保障農村金融,是成熟國家的通行做法。“目前我國尚無統一的農村金融法律,下一步應通過農村金融立法,明確並加大政府支持農村金融的方式和途徑,加快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和業務創新,規範農村金融市場經營行為,推動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等多元主體共同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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