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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通知開展全國旅遊市場秩序綜合整治春季行動

2017-02-23 13:11 來源: 旅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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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
全國旅遊市場秩序綜合整治春季行動的通知
旅辦發[2017]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旅遊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旅遊局:

去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印發後,經過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得到進一步加強,全國旅遊市場秩序有所好轉。但是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問題在一些重點地區仍時有發生,嚴重地破壞了旅遊消費環境,損害了旅遊者權益,影響了旅遊行業整體形象。為此,國家旅遊局聯合公安部、工商總局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旅遊市場秩序綜合整治春季行動,對重點地區的重點問題進行重點督促檢查。

一、 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行業自律、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原則,明確部門職責,採取有力措施,落實旅遊市場綜合監管責任清單,建立責任明確、反應及時、處置高效的旅遊市場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維護廣大遊客合法權益,樹立誠信經營、文明旅遊的社會導向,凈化旅遊消費市場,為旅遊業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任務

(一)集中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行動。按照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要求,聯合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旅遊市場監管工作,集中開展旅遊市場秩序大檢查,緊盯市場亂源,嚴厲打擊強迫消費、欺客宰客、違反合同約定等遊客反映強烈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重點督查旅遊投訴案件受理和處理情況,堅決查處對投訴推諉、對案件拖延等不作為行為,嚴肅追究不及時處理旅遊投訴、引發輿情關注或群體事件行為責任。

(三)推動各地建設完善“1+3”旅遊市場綜合管理體制。對已設旅遊警察、旅遊巡迴法庭、工商旅遊分局的地區,重點督查聯合執法、聯合辦案情況。

(四)倡導企業誠信經營。推動旅行社、旅遊購物店、旅遊餐飲、旅遊交通企業以及旅遊從業人員等開展誠信經營自主承諾活動,營造行業新風。

(五)培育文明旅遊的良好風尚。持久開展公民文明旅遊宣傳教育活動。

三、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突擊檢查(2月21日至3月15日)

選擇重點地區的重點問題進行重點檢查。根據投訴情況,每省確定5個重點區域,對重點區域旅遊市場秩序、投訴辦理情況、“1+3”綜合管理體制、開展公民文明旅遊宣傳以及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景區、旅遊購物店、旅遊交通企業誠信經營等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國家旅遊局近期將組織對全國第一批7個重點地區進行重點督查。

(二)第二階段,集中整治(3月16日至4月底)

一是查罰一批違法違規企業,發佈不誠信經營黑榜。對問題企業不手軟,堅決予以處罰和曝光。二是鼓勵企業自主承諾,誠信經營,發佈誠信企業紅榜。三是組織開展文明旅遊宣傳活動。

(三)第三階段,強化辦案(5月1日至30日)

以督辦查辦案件為主,加大對典型案件的查辦力度,定期公佈違法違規典型案件,做好輿論引導,營造有利社會氛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國家旅遊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整治行動的指導、協調、監督,並選擇重點地區開展重點檢查,並做好新聞宣傳等工作。各省區市旅遊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

(二)落實主體責任。要按照國辦發〔2016〕5號文件要求,認真落實旅遊市場綜合監管責任清單,強化聯合執法協調監管的相關工作機制,提升綜合監管效能。

(三)及時報送行動情況。各地要建立工作臺賬,按要求及時總結報送行動成果。分析市場秩序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研究建立有針對性的長效機制。

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2017年2月21日

(聯絡人及電話: 孫楊 010-65201339 18701116177)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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