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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督查 國務院關注什麼

2017-06-07 07:43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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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發的《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從2014年本屆政府開展第一次大督查至今,“大督查”已成為深入人心的“中國關鍵詞”之一。這4次大督查都有哪些特點?關注哪些重點話題?

督查力度 逐年增強

“進一步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是每次督查的目標。梳理本屆政府4次大督查不難發現,目標明確是顯著特點,每次督查都會明確幾個“督查重點”。如第四次大督查,督查重點內容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5個方面工作。

督查時間逐年增長。2014年國務院第一次大督查的時間是從6月25日至7月5日,為期10天。第二期大督查始於2015年5月下旬,結束于6月中旬,時間跨度約半個月。第三次大督查從2016年9月18日至30日,時間也近半個月。第四次大督查,從今年5月底到7月初,各地區和各部門對照督查重點內容的自查工作就要開始。7月中旬,國務院將派出督查組開展實地督查。

督查範圍不斷擴展,督查組陣容不斷擴大,督查力度逐年增強。第一次大督查時,國務院派出8個督查組分赴中央27個部門單位和16個省區市開展全面督查。第二次督查時,派出督查組向35個國務院部門和單位、18個省區市開展實地督查,全力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第三次督查時,派出20個督查組赴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開展實地督查,督查範圍全面覆蓋了全國31個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國務院有關部門。

有的放矢 拳拳到“肉”

每次大督查重點均有不同,這些重點往往是國家當年迫切關注的問題。

以今年的第四次大督查為例,工作重點放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適度擴大總需求、推動新舊動能轉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範重點領域風險這五大領域。其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從第三次督查延續至今的工作重點。

值得一提的是,“防範重點領域風險”是今年督查的新重點,涉及金融領域,旨在嚴格規範金融行業秩序、保證國家金融安全。

前3次大督查的內容側重也有所不同。國務院第一次大督查明確要求“發現問題”,聚焦“簡政放權”。第二次大督查中,“落實穩增長”是重點關注內容。第三次大督查明確指出“個別幹部懶政怠政和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視是4次大督查的共同點。第一次督查的內容涵蓋了穩增長、惠民生等政策的內容;第二次督查對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鐵路投資要保持在8000億元以上、新投産里程8000公里以上”等涉及經濟發展和惠民的任務進行督查;第三次督查的主要任務則是保持經濟平穩發展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第四次督查繼續強調政府工作要保障和改善民生。

鐵面無私 賞罰分明

在2015年5月部署第二次國務院大督查的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明確要求,督查組既要找創造經驗的好典型,正面引導,也要狠抓不作為的壞典型,懲前毖後。

鐵面無私、獎懲並舉是歷次大督查的鮮明特點。

失職懶政者難逃懲戒。以第一次督查的處理結果為例,經監察部審核,遼寧、吉林、安徽等7省的59名幹部在審批、決策和監督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懶政、怠政、失察、失職、瀆職等不作為問題,相關責任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個別違法者受到刑事處理,其中涉及地廳級5人、縣處級20人。

認真履職者獲得認可。在第二次督查之後,國務院對天津市推動重大項目開工建設等20項地方工作典型經驗做法予以通報表揚。這些正能量做法向全國的幹部釋放了鼓舞鬥志的積極信號。(記者 楊俊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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