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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出臺《省派駐村幫扶工作隊管理辦法》

2017-06-17 10:06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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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舉行的省派駐村幫扶工作推進會透露,為了更好發揮工作隊在扶貧攻堅主戰場的“生力軍”作用,我省出臺《湖南省省派駐村幫扶工作隊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用制度的剛性約束確保駐村幫扶工作隊人在村上、心在扶上、幫在根上。

根據《辦法》,省派駐村幫扶工作隊選派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牽頭,會同省扶貧辦、省直機關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國資委及其他有關單位抓好落實。依託省委組織部成立省派駐村幫扶工作隊管理辦公室,成員單位共同做好工作隊的管理、考核、業務培訓等工作,工作隊接受駐點村所在縣鄉黨委的統一領導和管理考核。

工作隊的力量配備根據貧困村人口規模的大小確定,一般3到5名。工作隊隊長原則上從50歲以下的副處級以上黨員幹部中選派,駐村幹部要優先選派有培養前途的後備幹部。

駐村幫扶工作隊的主要職責是開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幫助貧困村“脫帽”。《辦法》指出,要通過組織實施《湖南省解決貧困村突出問題三年行動計劃》,改善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抓好産業發展,促進貧困群眾增收;激發貧困群眾的內生動力,調動貧困群眾參與脫貧攻堅的積極性。

《辦法》提出,要結合年度考核結果對優秀的駐村工作隊和駐村幹部予以表彰,年度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檔案,作為幹部提拔使用、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同時印發的《省派駐村幫扶工作隊守則》也要求,省派駐村幫扶工作隊走訪貧困戶每季度一次以上,走訪其他常住農戶每年不少於一次;每名駐村幹部每月駐村不得少於20天;在資金使用、項目安排上不謀任何私利,不收取、索要和廉價購買農副産品。(記者 孫敏堅 賀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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