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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公立醫院八月底前推行按病種收費

2017-06-30 12:46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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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公立醫院八月底前推行按病種收費
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記者6月29日從自治區物價局獲悉,我區將於8月底前在全區公立醫院推行按病種收付費價格改革,以此逐步實現以按病種收費為主、多種收費方式並存的定價方式,進一步規範診療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患者負擔,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據了解,全區三級甲等公立醫院按病種收費改革擬於8月10日起實施,銀川、石嘴山、吳忠、固原、中衛五市按病種收費改革8月底前實施。6月20日前為病種遴選階段;7月10日前為臨床路徑、技術規範階段;8月30日前為制定按病種收付費政策階段。

單病種收費標準,按照“有激勵、有約束”的原則制定,以醫療服務合理成本為基礎,以體現醫療技術和醫務人員勞務價值、參考既往實際發生費用等因素進行測算,按病種收費標準實行最高限價管理。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原則上不得在收費標準外另行收費,不得將入院後的檢查檢驗費用轉為門診收費。

根據改革方案要求,2017年自治區三甲綜合醫院單病種收(付)費的病種數量合計不少於100個,自治區三甲專科醫院不少於50個;地級市所轄公立醫院(含自治區區屬醫院、縣級公立醫院)合計不少於100個。

各公立醫院可在國家公佈的320個病種範圍內選擇開展,重點在臨床路徑規範、質量效果明確的常見病和多發病領域選取,也可根據當地實際自行確定具體病種。

據自治區物價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按照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做好按病種收費和付費改革的銜接,降低群眾個人費用負擔。特別是醫保經辦機構要結合本地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病種,綜合考慮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參保人員負擔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相應病種的醫保付費標準,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記者 張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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