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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風險總體是可控的

2017-07-28 07:20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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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地方政府債務資金主要投向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形成了大量與債務相對應的優質資産作為償債保障

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需要緊抓不懈,要堅持“開前門、堵後門”的改革思路,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

近年來,我國著力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特別是2015年起實施的新預算法建立起規範的舉債融資機制,地方政府舉債融資不斷規範化,取得明顯成效。

統計顯示,截至2016年末,我國地方政府債務15.32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率(債務餘額/綜合財力)為80.5%。加上納入預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債務12.01萬億元,兩項合計,我國政府債務27.33萬億元。按照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我國2016年GDP初步核算數74.41萬億元計算,我國政府債務負債率(債務餘額/GDP)為36.7%,低於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水平,風險總體可控。

與很多國家政府債務資金投向消費支出不同,我國地方政府債務資金主要投向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形成了大量與債務相對應的優質資産作為償債保障。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向縱深推進並取得明顯成效,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提供根本支撐。

據統計,2016年,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35339.84億元,發行專項債券25118.56億元。這些債務資金有效彌補了地方建設資金不足,有力支持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新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建立起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法律制度框架,加上其他一系列規章制度,覆蓋了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風險評估和預警、風險事件應急處置、債務違約分類處置、監督體系等各個環節,形成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和監督的“閉環”制度體系,這是防控地方債風險的有力保障。

與此同時,局部地區政府債務風險不容忽視。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融資問題仍時有發生,部分金融機構對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提供融資時仍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擔保承諾,部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政府投資基金等存在不規範現象。這些行為違反了現行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此外,個別地區償債能力有所減弱。這些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容易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需要緊抓不懈,要堅持“開前門、堵後門”的改革思路,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堵住各種不規範渠道。

首先,要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督促地方嚴格落實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硬約束,嚴格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規範政府舉債程序。

其次,還要充分發揮政府債務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通過開好“前門”,滿足地方政府合理融資需求,支持地方穩增長、補短板。

再次,要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保持對地方政府債務監督的高壓態勢,嚴格依法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問責力度,特別是落實中央提出的“終身問責,倒查責任”。對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要公開曝光,以起到警示作用,並引導地方政府依法行政、金融機構回歸服務實體經濟本源。

加強地方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也很重要,各地要制定本地區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及時實施風險評估和預警。(記者 曾金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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