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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臺新政策支持自貿區建設

2017-09-07 10: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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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9月7日電(記者 李建平)湖北省發改委日前印發《進一步支持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在管理創新、融資補貼、重點項目和權限下放等方面新提出了15條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湖北自貿區的創新方向和權限。

行政審批進一步“瘦身”。新規支持自貿區開展投資項目報建審批區域性統一評價,由自貿區委託統一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礦産壓覆、文物保護等項目評價評估,入駐區域內符合整體規劃和功能定位、屬於主導産業的投資項目可不再單獨進行評價。

融資模式進一步創新。新規支持自貿區企業發行城市停車場、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養老産業等專項債券;支持相關産業基金及金融機構在自貿區發起設立高端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清潔能源與新能源汽車等領域的産業投資基金;支持自貿區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在功能定位方面,湖北支持自貿區建設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區。支持自貿區武漢片區加大“東湖陸港”口岸軟硬體設施建設力度,打造“國際虛擬物流港”。支持自貿區開展“中國製造2025”試點示範,促進信息技術與製造業的深度融合,打造全國智慧製造發展高地。

審批權限進一步下放。將新建通用機場,擴建軍民合用機場項目核準權限下放至自貿區辦理。將6噸/9座以下通用飛機和3噸以下直升機製造項目核準權限下放至自貿區辦理。將佔地面積200畝以上、600畝以下或投資總額2億元及以上、15億元以下的中小型主題公園項目核準權限下放至自貿區辦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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