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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實行臨時優惠電價有效應對夏季發電棄水棄光

2017-09-20 08:55 來源: 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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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印發《關於實行棄水棄光臨時優惠電價的通知》,決定自今年9月1日起,對全區集中供暖的電鍋爐用戶,包括電鍋爐、電窯爐、空氣熱泵、水源熱泵等以電能為基礎的工商業用戶統一執行居民類別電價;同時,對今年9至10月全區工業、商業、非工業三類用戶的增量用電部分電度電價降低0.16元/千瓦時,這將顯著降低我區工商業企業的用電負擔,激發社會用電需求,緩解我區發電企業的棄水棄光。

目前,全區電力裝機容量達到309萬千瓦。2014至2016年藏中區域連續三年實現電力供需平衡,2015年首次實現夏季電力外送,2016年實現全年電力凈外送。由於我區現有電源以徑流式水電為主、缺乏調節能力,夏季用電需求少、電力供應充沛,冬季用電需求大、需從區外購電、整體呈現“豐盈枯缺”特性,且電網安全穩定運行要求水、光電源必須配比上網,全年光伏電站出力受限,我區逐漸出現了棄水棄光現象,棄水主要集中在6至10月,棄光全年均有,夏季棄水棄光和冬季缺電現象並存。2017年預計全年棄電量10.3億千瓦時,9至10月棄水棄光電量3.9億千瓦時。

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解決棄水棄光問題,國務院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抓緊解決機制和技術問題,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有效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照“發電企業降一點、電網公司讓一點、政府補一點”原則,實行臨時優惠電價政策。(崔佔斌 記者 劉文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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