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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6部門和單位決定組織開展國家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綜合創新試點

2017-09-20 20:17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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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60號)精神,近日,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中國殘聯等6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國家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綜合創新試點的通知》(民發〔2017〕150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組織開展國家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綜合創新試點。

《通知》指出,在全國選擇12個地市級行政區域(包含副省級城市),在最大限度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綜合創新試點。通過試點,將康復輔助器具産業打造成為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先導産業,産業增長速度超過本地區GDP增長速度,創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政策措施和發展模式,為全國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積累經驗。

《通知》提出5方面試點任務,要求試點地區選擇一個或多個方面任務開展試點。一是促進産業集聚發展。重點是搭建聚集發展平臺,強化産業公共服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強國際合作交流,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領軍企業,造就一批創新性強、成長性好的企業。二是加強服務網絡建設。重點是發展配置服務機構,提升配置服務能力,創新配置服務模式,形成主體多元、覆蓋面廣、可及性高的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網絡。三是推進政産學研用模式創新。重點是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作用,建立資源互動共享機制,促進創新主體高效對接,著力提升研發創新能力,政産學研用協同創新能力得到增強,突破一批前沿、關鍵和共性技術,促進新産品開發、舊産品升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高品質産品。四是實現業態融合發展。重點是加強與養老服務業、助殘扶殘業的融合和醫療健康業的融合,實現康復輔助器具在養老、助殘、醫療、健康等領域的深度融合,發揮對其他行業發展的支撐作用。五是營造良好市場環境。重點是加強康復輔助器具質量監督管理,發揮標準導向作用,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申報地區人民政府擬定試點方案,經省級民政、發展改革等部門和單位擇優推薦後,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和中國殘聯等部門和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並確定試點地區名單。試點工作自試點地區名單確定通知下發之日起啟動,期限2年。

《通知》明確,試點地區人民政府是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實施推動、綜合協調和措施保障,全力推進落實試點方案中的各項任務,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省級民政、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質檢、殘聯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試點地區的動態跟蹤和工作督導,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幫助解決試點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工作評價機制,及時掌握試點地區的試點工作進展,並於試點中期將相關情況聯合上報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質檢、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會同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和中國殘聯于試點末期對地點地區的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和總結,對試點過程中取得的有益經驗和成功做法及時向全國推廣。

為支持試點工作順利推進,民政部等24個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産業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還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支持國家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綜合創新試點工作政策措施清單的通知》(民發〔2017〕151號),明確了研發創新、企業發展、服務網絡、消費保障等方面30條支持政策措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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